如果警察既没有穿警服,又没有拿警察证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够执法的,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涉及到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情况,那是可以执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其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很少遇到特殊情况,所以说在正常情况下,警察在执法的时候是需要出示证件的,警察在办案时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任何执法机关执法,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工商机关执法必须出示证件,如果不出示证件可以不予配合。当然,并不是说在执法的时候必须穿警服同时还要出示证件,而是可以具备其中一种就可以,一是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另一种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
现在我们经常在街上见到的警察,都是着装很规范,他们都是身着制服、佩带警衔、警号,这种情况下警察执法是不需要出示警察证件的,只有在便衣情况下执法时才需声明并出示警官证。当然,作为群众觉得想要进一步确定警察身份,也是可以在经常执法的时候要求对方出示警察证的。那么对于既没有穿警服,有没有拿警察证的警察,是否有执法权,我们是不能一概而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章、第三章专门规定了人民警察的职权、义务和纪律。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也就是说,警察在遇到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是有执法权的。
我们所说的执法资格,其实不能仅限于是否穿警服,或者是那警察证,人民警察身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赋予的,获得警察身份就意味着依法享有职权和承担义务。警察执法的逻辑应该是这样的,首先要具有警察身份,然后才能具有法律所赋予的警察职权,之后是作为警察管理部门的公安机关赋予个体警察的警察职权的履行权,最后才是警察履行职权。
除紧急情况外,既没有穿警服,又未持警察证的警察无权执法。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警察所有的行为都是执法行为。
什么是警察执法
按照警察执法的概念,警察执法必须受严格的限制:
(一)必须由人民警察作出。也就是说执法人员必须为警察。请注意,这里的警察,一般指正式民警,辅警只具有部分执法权,且受严格限制。
(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警察执行的法律主要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也就是说警察必须是基于这些法律的行为才叫执法。打个比方,警察无权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就是因为没有法律支持。
(三)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执法只有符合程序,才叫执法。不按程序来,就是知法犯法。
所以,警察执法是一个严格的过程,并不是警察所有的行为,都是执法行为。
警察执法需要执行什么程序
表明身份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二是著警察制式服装。这两种方式具备一种即可。警察执法表明身份,一方面可以告知对方身份,要求对方配合,另一方面也是对警察自身的保护,防止有人冒充警察。综上,一个完整的警察执法包括两点:一是属于警察执法的内容,二是依法表明身份。
警察既没有穿警服,又没有拿警察证,一般情况下没有执法权
依据《人民警察法》第23条之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著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人民警察执法一是按照规定著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二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人民警察执法必须著装并出示人民警察证件是常态。而且必须是双人双证。辅警和协警不能单独执法。人民警察由于任务需要便装办案时,必需出示人民警察证件且需两人或以上或者附近派出所同志随行。特殊情况下,人民警察相遇特殊状况,如遇歹人械斗、被通缉之人或是见义勇为则另当别论矣!
警察既没有穿警服,又没有拿警察证,无权执法。因为无法表明身份,其所作出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除紧急情况外,警察既没有穿警服,又没有拿警察证,也就是非工作时间内,无权执法。其实,很好理解,警察是有管辖权的,对于一般的案件有专门的警察出警,未著警服或未持警察证的民警,没有必要参与。
当然,需要补充一点,警察的另一层身份是公民,公民是有权利和社会歪风邪气作斗争的,未著警服或未持警察证的民警完全可以以公民的身份参与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总之,人民警察执法必需文明礼貌、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