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实施!这些新变化来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5-23

一、2020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将开始“多退少补”
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没错,就是去年曾有人退税上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
二、广东启用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广东省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严格按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内容,收录西药、中成药和国家谈判药品等超过3100种。
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把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和221个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比去年新增了17种抗癌药,包括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2018年国家谈判的抗癌药中14种独家药品进一步降价,平均降幅为14.95%,个别抗癌药降幅超过60%,广东参保患者癌症用药的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三、深圳高龄老人津贴可网上办
《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届时深圳高龄老人津贴可全程网上办理,实现“无感申办”。
目前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按年龄段共分为四档: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30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5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000元。
四、广东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省通办
《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广东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将实行全省通办,并压缩审核时限到13个工作日,较原有规定的审核时限减少了31个工作日。
2021年,广东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继续得到提升,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81元和243元。广东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按月发放,发放时间调整为每月25日前。
五、13类人可申请家庭病床
《深圳市家庭病床管理办法》(试行),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深圳将有13类人可以申请家庭病床。
六、《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创设了“钉子户”解决机制——旧住宅区已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专有部分面积和物业权利人人数占比不低于95%,区政府可以对未签约部分房屋实现个别征收。
七、《深圳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规定》施行
《深圳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涉及轨道交通项目多个方面,比如:立项审批、用地和工程规划审批、施工许可、土地供应、临时用地管理、绿化迁移及恢复、管线改迁、交通疏解、工程验收、安全评估等。将有效推动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审批流程全面优化规划报建手续办理全面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