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3
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是需要提前通知的,在劳动法第31条当中就明确的规定的,劳动者在正常情况下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这种做法并不是说必须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可以挽留,但不能强行的挽留,更不能克扣工资。
一、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需要,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社保怎么办?
解除劳动关系后怎么处理社保: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3、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4、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三、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
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这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公司最起码要有时间去招聘新的员工,让新员工跟即将离职的员工做好工作的交接。并且,公司也不一定就说必须到了一个月以后才配合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但员工如果在离职的时候不提前告知公司,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工资的结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