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根据上述职责,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4个机构:
(一)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重要、综合文件的拟草、审核工作;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后勤、计生、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各项专项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工科(挂党委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牌子)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和精神文明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政风行风、经济发展软环境和行政效能建设;负责信息采集报送工作,编发工作动态等内部业务刊物;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群团组织工作。
(三)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审计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承担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承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舆情监控、引导、处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成都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稳、综治、防邪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大调解的组织协调工作;拟订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协调处理相关群体性突发事件。
(五)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科
负责工伤认定(受成都市局委托),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民办学校审批,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集体合同审定,社会保险登记(委托社保局办理),工伤保险费率审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资格审定,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审核,特殊工种退休审核(受成都市局委托);承担市政府公布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六)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解困政策;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牵头负责全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工作,协助做好维稳工作;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市“双拥”具体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登记审批、录用、培训、职务任免、考核、奖励、惩戒、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等工作;依法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办人员调配工作;落实公务员培训登记、考核、结果使用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政府奖励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监督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
(八)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招聘、考核、任免、奖惩、辞职辞聘等政策;拟订全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划、计划;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
(九)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牌子)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专家管理、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拟订人才资源开发政策,牵头组织城乡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企业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全市人才信息的综合管理;负责各项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承担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挂退休人员管理科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省、成都市收入分配、福利、工龄计算、津补贴、休假(休养)、退职和离退休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划;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的具体办法;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结果运用;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参与体制改革中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的政策研究。
(十一)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贯彻执行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养老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农民工医疗、生育保障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贯彻执行全市城乡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全市城乡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和规划、标准以及基金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全市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内部审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配合各级审计部门开展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及相关统计工作,受理社会保险基金投诉举报,查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违规违纪案件;负责内部审计检查证的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争议协调机构开展工作;综合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员的有关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十三)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工作;建立全市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市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全市职业培训机构、技工学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完善全市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体系建设;承担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单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人事聘用合同;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则,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及发展预测报告;落实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执行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全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企业的经济性裁员备案工作;负责和谐劳动关系乡镇(园区)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