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与面包车相撞责任怎么区分?

在乡间的十字路口,我骑着一辆摩托由东往西行驶,突然一辆面包车由南向北疾驰开来将我撞倒在地,拖行4~5米,导致我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最后是我的家人将我送往医院救治.而且当时面包车车主喊了一个朋友一起跟我去的医院,当时大概垫付了4000元左右,然会就走了,第二天联系他电话关机,去了交警队询问只是告诉我对方跑不了,只至第三天对方主动带保险公司人看一下我,自己本人却看都没看一下,现在4000元用完了,我自己垫付了2000后出院,请问这个责任怎么区分?
还有在交警责任认定书没下来之前对方能够拿到自己的车子吗?
忘了说本人没有摩托车驾照,应该怎么处理?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十字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般都判定为对等责任,尽管你说的对方比较快,但座位你瞭望也不够,要是瞭望认真的话,就能看到疾驰开来的车辆,你就应该减速让他过去,况且你还没有驾照,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定,无照驾驶的要拘留7天。扣押车辆。
估计交警会判定对等责任。
对方的车在交警没有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前是不能提走的,只有十个责任认定书下达后的第3天才可以提车。交警应该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后,按照责任比例的划分来承担费用,但你的医药费花了6000的话,保险应该全部报销的。交强险可以报销议案药费1W元。你的摩托车修理费2000元,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等,最高可赔11W,所以你也不用太担心,你的这次事故就目前来看,保险基本都能报销的。
你的修车费要是超过2000元,超出部分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对方的修车费,你也要按照责任的比例划分来承担的。追问

你好,我住院的误工费、护理费对方可以赔付吗?还有救治住院一共花了6000元,我自己花了2000,这2000元对方会给我吗?对方的修车费如果花了10000,我也要分担吗?其实我想知道的就是最终我会赔钱吗?

追答

最终估计你不会赔钱的,你的医药费两人加一起是6000元,保险能全部报销的,对方垫付的4000元直接就还给人家了,你垫付的2000元就给你了。但你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和护理费,对方的保险公司也要赔偿你的,就是你没有正式工作,那么也要按照当地平均收入来赔偿你。对方的修车费你是要承担的,但一个面包车,修车花不了几个钱吧。例如:交警判定是对等责任,对方的修车费花了5000元,那么你就要承担2500元。但你的修车费要是花了3000元,对方的保险能赔付你2000元。剩下的1000元对方也要承担500元的,你自己承担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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