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的常见情形
外购货物用于对外投资、分配股利或无偿赠送他人要视同销售,要确认销项税额。
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没有用于生产增值,不能视同销售,不确认销项税额,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要作进项税额转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购入时已经明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直接计入货物的入账成本;购入时未明确用于计提福利或个人消费,而后来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外购货物时未明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1)外购商品: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计提职工薪酬: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实际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外购货物时已明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1)外购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等
(2)计提职工薪酬: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实际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