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卖方不信任中介,明确跳单与买方继续交易,但中介串通买家,卖家要双倍返还定金,法律能支持吗?

因房屋卖方不信任中介,想终止居间协议,明确跳单与买方继续交易,但中介串通买家,卖家要双倍返还定金,法律能支持吗?
居间协议里没有把如首付款,贷款到账时间等房屋交易的主要内容写上,只是中介有口头承诺,买家也不是很清楚。卖家要求重新签订居间协议后再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但中介以居间协议受法律保护为名,一个字也不能改动,未尽事宜只能在房屋买卖正式合同里写明,卖家信不过这个中介?,明确跳单与买方继续交易,但中介串通买家,买家以卖家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法律能支持吗?

不信任中介不能作为违约的理由,既然签了合同且明了违约责任,打官司的话就按合同约定来,法院一般也是按合同判的。追问

居间协议里没有把如首付款,贷款到账时间等房屋交易的主要内容写上,只是中介有口头承诺,买家也不是很清楚。卖家要求重新签订居间协议后再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但中介以居间协议受法律保护为名,一个字也不能改动,未尽事宜只能在房屋买卖正式合同里写明,卖家信不过这个中介?,明确跳单与买方继续交易,但中介串通买家,买家以卖家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法律能支持吗?

追答

建议你还是在正式合同里写明或以补充条款的形式写明你的诉求包括违约责任等。中介肯定是不愿意作废已经签的居间协议,说是重签可万一你反悔了不签他不就挣不到钱了嘛。其实居间协议只是说你们认可他提供中介服务收取中介费,实际的细节可以在正式合同里约定的。如果居间协议里写明了违约责任,而且肯定写了,除了定金还有房款总价的百分之多少,一般是2%,作为对中介的补偿。你也可以跟买家说明,表明你卖房的诚意,争取买家的信任。中介之所以容易取得买家信任肯定也是说动买家让他们以为你是不打算卖了。以目前现行的合同法来说,你现在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你说协议里没写那些内容,那你在签字前就应该提出异议,一旦签字就说明你认可合同的内容就发生法律效力了。

追问

非常感谢你的回答!还有,居间协议里与《合同法》427条,有相悖条款,算无效合同吗?
居间协议明确写着三方签字盖章有效,可中介坚决不签字,只是盖章了,与行政法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33条第三款相悖,违反《合同法》第52条,是无效合同。请问住建部,发改委,人社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算行政法规吗?谢谢你!

追答

合同法32条说签字或盖章都可以,一般说尽量签字。427说的是没有促成合同交易的中介不收取中介费。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33-3说的是需要给你办业务的经纪人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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