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租的房子位于乌市克西路平川路恒昌恒业花园侧门
18-3号门面。于07年开始(07年交工),房间暖气达不
到所要求温度,平均温度14摄氏度,当时就向相关部门
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今年(08年)9月份,我们临街
5个商铺联名打电话至市长热线、热力公司、房产公司等
相关部门上告,从9月份到10月份,有相关部门来访过,
但是房间温度至今未能得到解决。第一,我可以再向什
么部门投诉。第二,我可以采取那些措施来让物业公司
解决房间冷的问题。
1、投诉。当用户发现暖气不热要投诉时,最好先向物业反映,由物业通知热力公司,物业公司就可以作为证人;用户在投诉测温时,可以让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比如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但不能随意找个邻居作证;
用户在投诉热力公司时,还可以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这样就能拿到热力公司签字的回执单,这也是法院所认可的证据,而这条也同样适用于热力公司;
2、诉讼。如果确定要发生诉讼。用户在暖气不热时。也可以请公证处前来公证。如果用户自己拍照取证。最好。在有年月日和时间的电视新闻画面旁边拍照取证。法庭会综合考量这些证据。
扩展资料:
在法院受理的供暖纠纷中,35%都是因为室温不达标而引发,但是大多数用户却因为拿不出有效的证据最终输了官司。除了缺乏证据意识之外,很多采暖用户对政策和法律不了解,任性不交供暖费的情况很突出,也因此都输了官司。
法官提示说,采暖用户应该加强取证意识,积极运用第三方测温制度化解争议;在房屋空置时有条件停暖的应当妥善办理停暖手续;合理认识供暖合同关系,加强对供暖政策的学习了解,积极主动履行自身的交费义务,避免诉讼发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暖气温度不达标法官支招如何维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供暖纠纷逾三成因温度不达标 用户应加强取证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