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考政策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3-03

9月15日,黑龙江省政府发布了《黑龙江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黑龙江省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正式进入“3+1+2”的新高考模式,2024年起,黑龙江省高考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外语听力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方案》指出,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也称等级性考试,以下统称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方案》明确,普通高中在校生均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者,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共14门。

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考生以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考生在选择考试科目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选择性考试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成绩采用原始分呈现,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再选科目成绩按照规则转换成等级分呈现,成绩当年有效。同时,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