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明天要去一家房产公司上班,但房产公司要求我先签订一份承诺书,内容如下:感谢公司给我这次工作机会,我深知该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并承诺自入职之日起两年之内不单方面提出离职,若中途辞职,赔偿公司所付工资的50%。并且该公司还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说只要签订这份承诺书就可以了。我想请问
1.我签了这份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吗,我需要履行这份承诺书吗?
2.两年之内,我中途离职是不是违约 真的需赔偿公司所付工资的50%吗?
3.不赔偿的话,公司有权利去法院告我吗?
4.如果没有法律效力,我是否只要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就可以了,不用做满两年期限?
不签的话可能就不能去上班了。
问题有点多,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还望能帮我解疑 万分感谢。
我不是小伙子 我是大姑娘 呵呵 谢谢啊 那是可以签是吗?
追答哈哈,姑娘比小伙更可爱。签吧,没事。单位这是不懂法,他们这样的条款写了也白写。希望你”采纳“我的回答吧。
追问呵呵,今天签了。一问才知道公司的人都没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