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读到篮球2000年和2002年篮球规则,其中对篮球出界描述有这样的条款:
33.1.2 当球触及了下列物体即是球出界:
*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
对此条我的理解已经问题是:当篮球飞到界线上方时,此时球已经无法救回了,因为当球触及界线上方任何物体时就算出界。那么去救球的人应该也算吧?那么平常我们说的飞身救球不就没有意义了吗?
还有一条:
33.2.2 如果球出界是由于触及了界线上或界线外的队员或被他所触及,是该队员使球出界。
对这条的理解是:当某队员因为某种原因完全站在界线以外时,当对方将球砸在其身上,该球出界将该由他来负责。这好象与我平常的理解不相同啊。
请哪位给予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