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8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若情况紧急,无法立即获得国家机关的保护,且不立即采取措施可能导致不可弥补的损害,受害人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然而,必须立即向有关国家机关寻求帮助。
在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多方面内容:
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 政治权利和自由,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 宗教信仰自由;
4. 人身和人格权,涵盖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以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
当个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无法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可能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害,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如果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