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救国阵线的纲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1989年12月27日颁布)
为在我国建立真正民主的社会,为确保和捍卫基本人权和公民基本权利,救国阵线委员会提出纲领如下:
一一放弃一党领导作用,建立多元化民主政体;
一一1990年4月组织自由选举;
一一实行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所有政治领导人的选举只任期一届,最多两届;
——以盈利和效益为标准改革整个国民经济。铲除中央集权经济管理的行官僚方法,在经济部门管理中鼓励自由创造和发挥才干;
——改革农业,支持农民小生产。停止摧毁村庄;
——根据当代要求改革罗马尼亚教育。在民主和人道主义基础上调整教育结构;
——提倡人道主义和民主思想,提倡人的真正价值。消灭诺言和欺骗,在各个活动领域建立权威和公正标准;
——在新的基础上弘扬民族文化;
——提倡新闻、广播和电视自由;新闻、广播和电视由人民掌握;
——尊重少数民族的权利和自由,确保他们同罗马尼亚族权利完全平等;
——宗教自由;宗教信仰自由;
——国家整个商业活动优先满足罗马尼亚居民的一切日常需要。为此,停止农副产品出口,压缩石油产品出口,优先满足人们的取暖和照明需要;
——拯救生态平衡,取消危害空气、水源、土地和国家森林的工程和投资;提倡采用无污染的现代化工业;
——国家整个对外政策为促进睦邻、友好与世界和平服务,投入建立:统一欧洲、建立欧洲大陆各国人民的共同大厦的进程。
罗马尼亚遵守它的各项国际义务,首先是华沙条约和赫尔辛基协议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