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转让部分股权由成本法转权益法的合并报表的处理?

20×7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600万元取得100%的股权,投资当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有商誉100万元。20×7年1月1日至20×8年12月31日,乙公司的净资产增加了75万元,其中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50万元,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升值25万元。 20×9年1月8日,甲公司转让乙公司60%的股权,收取现金480万元存入银行,转让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20×9年1月8日,即甲公司丧失对乙公司的控制权日,乙公司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20万元。假定甲、乙公司提取盈余公积的比例均为10%。假定乙公司未分配现金股利,并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其个别和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分别如下: (1)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处理 ①确认部分股权投资处置收益 借:银行存款 4 8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 600 000(6 000 000×60%) 投资收益 1 200 000 ②对剩余股权改按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0 000 贷:盈余公积 20 000(500 000×40%×10%) 利润分配 180 000(500 000×40%×90%) 资本公积 100 000(250 000×40%) 经上述调整后,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为270(600×40%+30)万元。 (2)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处理 丧失控制权日合并报表中确认投资收益=丧失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丧失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其他综合收益 (1)在不存在正商誉的情况下,合并报表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2)在存在正商誉的情况下,合并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投资收益=(480+320)-[(500+75)+100]+25=150(万元)。由于个别财务报表中已经确认了120万元的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如下调整: ①对剩余股权按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3 2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 700 000(6 750 000×40%) 投资收益 500 000 ②对个别财务报表中的部分处置收益的归属期间进行调整 借:投资收益 450 000 贷:未分配利润 300 000(500 000×60%) 资本公积 150 000(250 000×60%) ③从资本公积转出其他综合收益25万元,重分类转入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 250 000 贷:投资收益 250 000 (1)、合并报表第二步中,不确认投资收益的部分是等于(675-600)*60%=45,为什么这部分不确认投资收益,45万也是07-08年的净利润啊,也是投资收益啊? (2)、合并报表第三步,为什么要转出其他综合收益,“=(480+320)-[(500+75)+100]+25=150”中,650万跟25万都是所有者权益啊? (3)、也是第三步,为什么转出的不是25*60%这部分? 我合并报表那里还没学,所以有些不懂,谢谢大家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3-09-05
应为
合并报表
是利用
个别报表
简单相加再利用
调整分录
编制的,所以有的
分录
你看不懂,把他一步步写出来就很好理解了。
所谓对个别报表中处置部分
收益
归属期间进行调整,调整的其实是
权益法

成本法
核算造成的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结转
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
的不同。即,在个别报表中,控制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采取的是成本法进行核算,不根据被投资单位
所有者权益
变动调整确认
投资收益
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而合并报表中对长期股权投资则是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于是在结转出售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账面价值的时候势必会出现
差额

以上题为例,在个别报表中,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
核算,至出售时保持账面价值为
初始投资成本
不变,为600万,而在合并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应该权益法进行核算,除初始投资成本600万外,还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按
购买日
公允价值
计算实现的
净利润
50万元,持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公允价值升值25万元,在合并报表中长期
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应该为600+50+25=675,所以,出售时个别报表只结转了600*60%=360万,而合并报表中应该结转675*60%=405,个别报表少结转了45万,这部份差额体现在个别报表中的投资收益中,所以应该减少个别报表中投资收益的数字。
其实,这笔分录可以分开来写:
①首先将个别报表中成本法核算的结果调整为合并报表中权益法核算的结果,被投资单位实现
利润
50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升值25万。简化处理,不考虑
盈余公积
提取。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50
-其他权益变动
2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5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5
但是由于个别报表中已经对40%部分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的结果,只需对60%部分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结果: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0
-其他权益变动
1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3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5
②个别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只结转了360万,合并报表中应该结转的是675*60%=405,把这部份少结转的长期股权投资补上,这部份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不正是上面对60%部分的调整分录嘛?
借:投资收益
45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0
-其他权益变动
15
①②两笔分录合
在一起
,就是书中
“②对个别财务报表中的部分处置收益的归属期间进行调整”
借:投资收益
450
000
贷:未分配利润
300
000(500
000×60%)
资本公积
150
000(250
000×60%)
③合并报表中出售部分
股权
对应的资本公积应予转出,剩余部分股权需要重新计量,资本公积也应转出,所以有:
借:资本公积
250
000
贷:投资收益
250
000
至于你问的为什么不是转出25*60%,因为合并报表中对剩余的40%股权部分需要重新计量,相当于把这40%也卖了,所以也需要转出。
还有不懂的,欢迎追问,如果是才学长期股权投资的话,建议不要着急,把合并报表学完后再来看这部份内容会简单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