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船舶防涌潮防洪防台安全管理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6

杭州市政府近日发布了第270号令,针对《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征管暂行规定》等23项市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这项决定是在2012年3月20日的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中审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修改的目的是为了提升杭州市船舶防涌潮、防洪、防台的安全管理水平,以确保城市在自然灾害面前的应对能力和市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市政府对这些规章的改动,旨在细化和完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日益增长的城市安全需求。


市长邵占维作为市政府的最高行政长官,对此次修订负有决策责任,他于2012年5月18日签署并正式公布了这一决定,体现了市政府对公共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对市民福祉的深切关怀。


通过这次调整,杭州市政府的规章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为船舶行业和市民的生活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确保在防灾减灾方面能够更加有效地执行和落实。


扩展资料

《杭州市船舶防涌潮防洪防台安全管理规定》于1996年12月16日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发布,根据2012年5月1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征管暂行规定〉等23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3次修改。《规定》分总则、防涌潮安全管理、防洪水安全管理、防台风安全管理、罚则、附则6章25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