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人大代表资格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人大代表资格

人大代表在丧失行为能力的;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等情况下可以撤销人大代表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2、辞职被接受的;

3、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

4、被罢免的;

5、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7、丧失行为能力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条,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2、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3、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5、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6、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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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8

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等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辞职被接受的;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被罢免的;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丧失行为能力的。

扩展资料:

人大代表资格的相关要求规定:

1、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明确具体,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

2、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统一安排,开展调研等活动;组成代表小组,分工联系选民,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并可以应邀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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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7-15

一、 人大代表是法定的国家职务,担任这一职务就必须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近年来,随着纪检、监察部门“双反”力度和网络等新媒体舆论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人大代表因种种原因不能或者不愿履行职责的现象日益增多。为了保证代表执行职务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合法性,法律规定了辞职和罢免两种解除代表职务的方式。

罢免是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监督代表的最重要、最严厉的一种形式,罢免代表涉及代表的政治生命。在何种情况下罢免代表,法律并没有规定。一般来说,只要代表失去了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信任,就可以被罢免。因此,罢免代表可以包括各种情况,既可以是代表有违法犯罪行为、违反纪律和道德行为或者本职工作严重失误、不称职,也可以是代表未能很好地履行代表职责,或者是其他原因不再适合当代表职务的,应当辞去代表职务而没有辞去的等。

二、 代表资格的终止也就是代表资格的丧失。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形,包括下述七种,即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辞职被接受的、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大会议的、被罢免的、丧失中国国籍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丧失行为能力的。以上七种情形,除了辞职被接受的、被罢免的情形处理程序比较明确外,其他五种情形的代表资格终止需否经过什么样的程序,法律并没有规定。从法律和工作需要的角度来说,提起代表资格终止的一般应当是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或者其常委会),至少要正式履行必要的工作上的手续。这也应当包括代表死亡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的情形。

根据代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产生该代表的原选举单位提出某一代表终止其代表资格,并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大常委会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大常委会,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乡镇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乡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予以公告。


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代表资格被终止的,代表在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相应撤销或者相应终止,由主席团或者常委会予以公告。

第3个回答  2015-12-17
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也就是代表资格的丧失。
《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形,包括下述七种,即: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辞职被接受的、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大会议的、被罢免的、丧失中国国籍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丧失行为能力的。以上七种情形,除了辞职被接受的、被罢免的情形处理程序比较明确外,其他五种情形的代表资格终止需否经过什么样的程序,法律并没有规定。从法律和工作需要的角度来说,提起代表资格终止的一般应当是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或者其常委会),至少要正式履行必要的工作上的手续。这也应当包括代表死亡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的情形。
根据《代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产生该代表的原选举单位提出某一代表终止其代表资格,并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大常委会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大常委会,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乡镇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乡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予以公告。
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代表资格被终止的,代表在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相应撤销或者相应终止,由主席团或者常委会予以公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07-15
请问你要撤销的是哪一级的人大代表呢?不同级别的人大代表的撤销程序不一样,乡级的需要30个人联名,县级的需要50人联名,再高级的代表就不是一般公民能提议罢免的了。需要人大代表团,或者常委会提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