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高速公路收费员,在深圳工作快十年了!我们每天上班是四班三运作,(早班上班时间为7:30-12:00,18;00-23;00)(中班上班时间为12:00-18:00)(晚班上班时间为23:-次日7:30)公司规定每天上班前提前十五分钟为班前准备,下班后清点当班路费收入需要20分钟!班前准备时间和班后清点时间,公司从来没有给过延时加班工资,而且我们是上6天班休息2天,每月多上1到2天班,公司也从来没有给过加班工资!(我们跟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为每周40个工作小时)还有公司也从来没有给过我们夜班补助和其他相关补助,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在深圳的收入还是不到二千元!我想问问各位法律人士,我现在想要离开这个公司应该怎么去要这些补助?还有深圳有没有夜班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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