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课程管理与评价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一)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督促学校依法实施新课程和提供课程资源与条件保障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情况,加强对学校实施课程过程的监督和检查,总结、推广新课程实验的成功经验。
1.建立学校“新课程实施方案”的定期(每年一次)上报、审批、备案制度。各普通高中的“新课程实施方案”必须经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于每学年开学前,由各市(州)教育局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学校实施新课程提供必要的指导,在合理利用本地教育教学资源,合理安排各校学生的社区服务活动等方面发挥好协调作用。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办学特色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要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发挥办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新课程实验过程中办出自己的特色。
(二)教研部门的管理。各级教研部门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甘肃省普通高中教学研究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研究、指导、服务职能,大力开展高中新课程教学、评价、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研究工作。要进一步增强为当地学校和教师服务的意识,努力改进教研方式,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信息交流、专业咨询、师资培训等各项活动,并对当地学校的校本教研制度建设进行检查指导。
1.要根据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各学科实施指导意见,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的指导,切实帮助教师解决在新课程实验中遇到的问题。要引导学校以课堂教学为中心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探索减轻学生负担、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2.要促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各科目的均衡开设,切实研究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等课程的实施现状与难点问题,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课程决策提供参考。
3.要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为依托,加强对高中新课程实验的专题研究,以专题研究的成果推动课改工作,以样本校的成功经验推动课改的全面实施,为解决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提供必要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持。
(三)学校的管理。校长要全面负责和领导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监督和评估课程实验过程,切实加强对新课程实验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制订选修课程和学校课程计划、指导学生选课、认定学生学分、自主开发课程、联系社区共同实施课程等工作。
1.建立学生电子学籍和档案管理制度。所有高中学生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号,便于学籍管理、学生学习成绩记录和查询。普通高中在校生不得留级。
2.学校要探索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要的教育途径,大力培养创新人才。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要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3.教师要对课程目标的实现、学生的发展负责,对课程的有效实施、学生的学习结果评定承担相应责任。学校与社会应尊重教师的劳动,组织学生及其家长及时了解、评价学校课程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积极配合学校执行好国家课程方案。
4.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要根据《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样本校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
(四)课程评价。逐步建立和完善发展性评价制度。学校要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推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1.建立和完善教师发展性评价机制,改变以高考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唯一依据的片面做法,使评价成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
2.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3.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各学校必须根据《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要根据《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建立新课程监控体系,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确保新课程目标的落实。
5.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普通高中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内总学分达到144以上,参加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且在高中三年内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以上,由省教育厅颁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因模板限制删去了表格,可从参考资料提供的地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