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省在赣州实行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同年在抚州进一步扩大试点。2003年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按照三下放、两不变、一分成的原则,原公路部门管养的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责权下放,各公路分局人财物成建制下放设区市政府管理,改变为各设区市公路管理局,各公路段改为公路分局隶属市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对11个市公路局实行行业管理,同时,下属省公路局沪瑞高速公路昌金管理处、京福高速公路温沙管理处、省公路桥梁工程局、省公路机械工程局、交通工程集团公司、物资储运总站、交通通信总站、交通工程公司、科研设计所、监理公司等10个单位。机关内设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处、计划统计处、工程管理处、养路处、路政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机务工业处、县乡公路管理处、劳动工资处、科技教育处、宣传处、纪委(监察室)、工程监理处等十六个处室及工会。全省共有公路职工22100人,养路职工1050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