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的部门职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合并成立后的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将主要负责掌握南宁市道路运输市场情况,做好客、货运输运量的调查研究和平衡,提出南宁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划;按照管理权限审批道路客、货运输业、搬运装卸业、运输服务业的开、歇、停业,核发道路运输证、许可证、货物运单和非机动车标志牌,统筹安排道路客、货营运线路;负责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组织实施营运车辆新增、更新审批、技术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规划和管理全市客、货运站、场;会同有关部门管理道路运输市场,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护旅客、货主及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是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全市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指令,负责具体实施全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负责拟定全市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对道路运输发展实行宏观调控。
(三)负责提出有关的地方立法项目建议,拟制本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道路运输管理有关实施细则,建立有关的道路运输管理制度。
(四)负责全市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行政审批及管理工作。
(五)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工作提供技术性、辅助性的服务;受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安全检查,受理乘客投诉;管理、维护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设施
(六)负责组织实施指令性抢险、救灾、战备等重点物资和客货运输紧急运输任务。
(七)引导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八)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的统计、信息普查工作,组织市场调查和预测。
(九)负责组织道路运输行业科技进步工作,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科学技术,推进行业管理现代化。
(十)按照交通部“三关一监督”的要求,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组织对道路运输市场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及实施行政处罚,调解道路运输纠纷。
(十一)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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