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体育彩票——篮球博彩规章》第二条,以下是相关术语的明确解释:
1. 全场:篮球比赛,可能由两节或四节构成,包括可能发生的加时赛,若需要加时来决定胜负,这部分也计入全场计分。
2. 上半场:如比赛分两节,指第一节;如分四节,则指第一节和第二节。若涉及加时,加时部分也属于上半场。
3. 下半场:如两节比赛,指第二节;若四节,则指第三节和第四节,同样包括加时赛在内。
4. 加时:当上半场和下半场常规时间结束后,双方得分相同,为决定胜负而进行的额外比赛时间。
5. 法定比赛时间:篮球比赛中的核心时间,分为两节或四节,包括可能的加时时间。
6. 比赛得分:指每队或全场的得分,可能分开计算上半场和下半场,或总得分。
7. 比赛让分:在特定比赛中,一方球队让步给另一方的分数,用于投注,让分从零开始,以半分为单位,由承批公司设定。
8. 胜负分差:比赛中的得分差距,可能按让分制度调整。分差有全场、上半场和下半场之分。
9. 胜方球队:在常规时间结束后得分较多的队伍,若涉及让分制度,得分需根据预设让分调整。
10. 赔率:承批公司为不同投注选项设定的彩金计算比例,可能随时变动,但一旦接受投注,即锁定为固定赔率。
11. 退盘:当让分比赛结果为平局或上/下盘投注与预设得分一致时,投注款项将退回给投注者。
核准《体育彩票——篮球博彩规章》,共十二条,由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四)项赋予的职权,发布该行政命令,自公布翌日起生效。该规章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以国际、国家或地区篮球协会或总会举办的,并经博彩监察协调局许可的篮球锦标赛或杯赛赛事结果为依据的“体育彩票—— 篮球博彩”投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