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为学生补课,违反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如作息时间、放假安排。

学校早上规定学生高一高二的学生6点40到校(住校生6点30),高三的6点30到校(住校生6点),周末两周放一次,高三的四周放一次。

第1个回答  2014-06-08
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追问

教育局给出的回答是:我市的高中学校作息时间和放假安排完全符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和中国中小学生作息安排的要求的。而且我们这里的高中大多是这样,有些私立中学可以不让学生上晚自习但周末必须上课。

追答

你可以拿着规范找他们,或者让他们拿出依据来

追问

他们的表达的意思是如果还有人追究此问题,按规定停学生课。如果是家长的话,就会贴出告示:xx班的谁谁谁家长因不支持学校工作,现教育局规定,此学生将停课一学期。非常的不讲理。(这是机密,请不要传播)

追答

追问

即使拿着规范找他们也不管用,他们很不讲理的。

追答

噢,同学。

追问

有什么其他的解决方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