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一样。2、交房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不一样。3、房屋规划设计擅自变更。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5、不能按期办理房产证。6、购房者银行贷款没批准。7、房屋空气质量不达标。8、一房多卖或者房屋已抵押。9、开发商有没有销售资格。买房者可与开发商协商解除,或者起诉解除买卖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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