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 廉租房申请 办理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2-25
申请条件:三条缺一不可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申请家庭成员均具有合肥市市区居民户口;
(二)申请家庭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携带材料:作假要被追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等。
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不仅将被责令退还已领取的租金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
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5年内不得再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办理程序:层层严格把关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廉租住房管理机构领取《廉租住房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
后,向区廉租住房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二)区廉租住房管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
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廉租住房管理机构。
合肥市廉租住房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
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家庭,说明理由。申请家庭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合
肥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1、申请廉租住房应由户主或户主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申请廉租住房须经过十个程序。即:申请、受理、初审、公示、复核、选房、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签约、
入住。
3、申请时须携带以下要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房屋
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
有住房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