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
长期股权投资时,如果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是否应单独作为应收股利核算要分情况而定。
如果在购买时,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也就是说支付的价款中有一部分是用来购买债权的,这部分金额就计入“应收股利”。如果在购买时,没有宣告发放,那么支付的价款全部是用来购买股权,就不涉及“应收股利”的核算。
应收股利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取得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
交易费用,借记“
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可供出售
权益工具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