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立木建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8

1. 文言文翻译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终于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2. 《立木取信》的文言文及翻译

令(指商鞍变法的条令)既具(已经准备就绪),未布(公布),恐民之不信己,乃(于是)立(竖起)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市场)南门,募(招募)民有能徙(移)置(放)北门者予(给)十金(古代计算贷币的单位)。民怪(对……感到奇怪)之(指代这件事),莫敢徙。复(又)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辙(就)予五十金,以明(表明)不欺。卒(终于)下令。 (选自《史记》)

商鞅立木建信 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3. 课外文言文《商鞅立信》的答案

原文商鞅变法之令既⑴具⑵,未布,恐⑶民之不信己,乃⑷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⑸民有能徙⑹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⑺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⑻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译文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二百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一千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一千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注释⑴既:已经 ⑵具:完备 ⑶恐:怕 ⑷乃:于是就 ⑸募:招募 ⑹徙:迁移 (7)置:到 (8)辄:立即 (9)予:给 (10)最后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介宾后置) (金:古时一金为二十两银子,十金即二百两,五十金即一千两)。

4. 【关于诚信的文言文商鞅立木取信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

译文: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金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5. 阅读短文,完成练习

1.秦国 泰山 颁布 领导 宫廷 家庭 欣赏 衣裳 富饶 围绕2.公布 形容人多口杂。

3.这一方面是因为一些旧贵族对变法持反对意见,另一方面老百姓也不相信秦孝公会真心实意地进行改革。 4.商鞅为了国家富强,主张变革旧法规,为了取得老百姓的信任,保证变法成功,商鞅想出了一个“立木取信”好办法,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信:信任、相信。当扛大木柱的人到达北门后,商鞅叫手下的官员给了他50两黄金,并当众宣布:“为了使咱们的国家强大起来,我受秦孝公的委托,推行新法。

今后,凡是按新法办事的,都可有重赏,就像这位扛大木柱的人一样。可是,要是谁胆敢违抗法令,我定斩不饶!”。

6. 商鞅立木建信(全文翻译+重点词)

一、译文 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

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

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事后就颁布了新法。

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正当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

卫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将依新法处罚太子。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墨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贾。 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

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

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三、出处 《史记》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司马迁在元封三年(前108年)接替其父担任太史令,从太初元年(前104年)开始创作《太史公书》(后来称为《史记》)。 后因向汉武帝为李陵战败投降匈奴之事辩护而被捕入狱并处以腐刑,在形体和精神上遭受巨大的创伤。

出狱后任中书令,忍辱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大约在征和二年(前91年),终于完成了全书的撰写和修改工作。

二、作品赏析 史记独特的叙事艺术,非常注重对事件因果关系的更深层次的探究,综合前代的各种史书,成一家之言,纵向以十二本纪和十表为代表,叙写了西汉中期以前的各个历史时代,横向以八书、三十世家和七十列传为代表,统摄各个阶层、各个民族、各个领域和行业,形成纵横交错的舒适结构。 另外,《史记》的章法、句式、用词都有很多独到之处,别出心裁,不循常规,以其新异和多变而产生独特的效果。

三、作者简介 司马迁(前145年—?),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 。西汉史学家、散文家。

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