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2-09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其形式主义和礼制色彩。婚姻关系的成立需满足三个实质要件: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此外,还必须遵循“六礼”程序,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这些程序不仅体现了古代婚姻的形式性,也反映了其礼制性质。《礼记·昏义》中提到的“六礼”是周公制定的,涵盖了国家制度和文化的建构,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离婚方面,古代中国有“七出三不去”的规定。所谓“七出”是指丈夫可以休妻的七项条件,包括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而“三不去”则是三种情况下妻子不能被休弃,即女子无家可归、与丈夫共同为公婆守孝三年、嫁入夫家时贫贱而后富贵。这些规定在维护宗法伦理秩序的同时,也体现了对妇女权益的一定保护。
在婚姻制度的发展中,一夫一妻多妾制逐渐形成。夏商时期,一元化的“一夫多妻”婚姻制度确立。周朝则实行“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以此确定王位的归属,解决了王位继承的难题。这种制度强调妻在家庭中的地位,确保了家庭、家族和国家的稳定。历代统治者通过立法保证妻的正统地位,如唐朝、元朝、明朝和清朝都有相关规定。
一夫一妻制并不能限制周王与贵族占有妻以外的多个女子。周朝的法律和礼法允许天子与诸侯、贵族以各种名义合法拥有数量不等的妾媵。妾的地位固定,不能改变,否则易生乱,导致国破家亡。因此,一夫一妻多妾制的核心在于区分嫡庶,即所谓“法无二嫡”,正妻所生子为“嫡系”,妾媵所生子为“庶出”。这有助于解决王位与爵位的继承问题,并为“嫡长子继承制”的实施做好了铺垫。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明显,其形式主义、礼制色彩以及一夫一妻多妾制都构成了其独特的制度体系,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