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欠款当地法院判决执行不了该怎么办

塞罕区政府部门不依法办事,不讲诚信,玩赖相互推脱,不实事求是办事,造成我2003年欠我工程款225733.00元至今分文未付.2003年8月1日,呼市塞罕区环卫局王志强副局长(项目责任人)让我(呼市大禹排水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给新建五座水冲厕所,做排水配套工程,说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免费为市民服务用的,市领导要检查必须加班加点,抓紧时间完成,沈东平区长答应按时完成任务当年结清工程款,我们提前于2003年9月30日完工,经验收合格竣工,工程量审计由呼和浩特市塞罕区环卫局委托内蒙古华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我们的预算价值为251201.01元,环卫局他们审计价为225733.00元,我们也同意他们的审计结果并多次要求结清工程欠款,沈东平局长因工作调动,由苏瑞区长接管此事,我们找苏瑞区长汇报欠款此事,苏瑞区长看了审计报告和请款拨款报告时说:”市里面财政有200万元没有拨下来,等拨下来马上解决.”没有多长时间苏区长不分管此事.我们找刚来的康如耀区长,他看完审计报告和请款报告说他刚来,等一段时间给予解决.后来他让找李浩书区长分管解决,我们过去找李区长,他说把审计报告和请款报告复印一份,送到塞罕区政府(旧改办)王来旺主任那里,由他们负责办理解决工程欠款,并给我们在文件上写下王主任的手机号(13327112908),2007年12月我给王来旺主任打电话,他说过年前区政府要拨款解决,让等一等,在2008年2月2日到3日找他联系,我等到2月3号和王主任联系,王主任说区里面没有拨款,解决不了,我们通过塞罕区效能投诉中心李月胜局长打电话询问王主任什么时候能给办理解决,王主任也没有明确答复.

第1个回答  2010-09-19
向上一级政府投诉或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