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属于景德镇市。
昌江区,是江西省景德镇市市辖区。地处景德镇市西南部,以境内河流昌江流经而得名,位于东经117°1′~117°16′,北纬29°6′~29°26′之间,南邻乐平市,北接浮梁县,西靠鄱阳县,环绕珠山区,总面积405平方公里,属典型的城郊区。全区东西长约30公里,南北宽约20公里,区域总面积432平方公里,共辖二乡、二镇、二街道。
境域春秋时属古番(鄱)地,唐代以后境域大部属浮梁县,解放后地属景德镇。1954年成立市郊区。1970年3月景南区革命委员会成立,辖太白园、昌江、东郊人民公社。1979年3月,景南区改称昌江区,为县一级权力机构,下设街道办事处。
昌江黎族自治县的地理环境
昌江黎族自治县地处五指山余脉的西北侧,地势东南高西北低,由东南海拔1654米向西北逐级递减达30米,形成背山面海的地理环境。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可分为山地、丘陵、山间谷地、台地、平原阶地、沙滩等六个类型。
辖区东西最大距离21.5千米,南北最大距离75千米,总面积1617平方千米。其中,陆地1500平方千米,占92.8%;水域30.98平方千米,占1.92%。另有12海里以内海域面积866.7平方千米,县属海南岛地层区西北分区,地层多样,出露地层分下古生界、上古生界、中生界、新生界四大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昌江黎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