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问题:心所法的第一类遍行类,请为我举几个例子?

心所法分为六类:

一遍行类:作意、触、受、想、思。即本论中列举的五种。所谓遍行,意即能遍与一切识相应,任何一识起,此五种心理活动都与它相应;能遍一切时行,即始终相应;能遍一切性行,即无论起善性心、恶性心还是无记性心,都有此五种同性的心理活动与它们相应。

此文中写道:任何一识起,此五种心理活动都与它相应。什么意思啊??????

第1个回答  2020-07-05
认为这里所指的是,其他任何意识的活动都离不触,作意,受,想,思这个过程。
第2个回答  2020-07-05
心所法的第一类遍行类,总的意思是感受外界环境和对外界环境产生的反应,比如冬天会感到冷就愿意找暖和的地方。还有当你看到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就会产生帮助人的想法,并付诸于行。
第3个回答  2020-07-05
六识,眼耳鼻舌身意。这六种任何一种被触发。那意、触、受、想、思就会随之而发起。此处的随之发起应该是这五种的其中一种或者几种。比如眼看到东西,就会把看到的东西进行分析,就是想,完后去思考这些分析出来的东西该怎么去分类,怎么去应对等等。人触碰到东西,就会由触觉延伸到想,再延伸到思。
第4个回答  2020-07-05
打个比喻。
我们最究竟就是心,这个心 不是妄心,可以理解成佛性,真如,实相,真空性,涅槃等等。
那就 用墨水来做比喻(比喻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去参考!)。
一瓶墨水,就是我们的真心,可以用不同的笔和人( 比喻成识等),写出不同的字或画等(相)~~。
结果 是 山水善恶喜怒哀乐~~都有了~~~~~~~~越执着 感觉就会越强烈,比如说 那个墨水 变成了 自己喜欢的文字 非常喜欢的文字或画面 就会很欢喜,反之就必定会愤怒等~~~~~~。
但是~~~~~~这些都是相~都是假的,不是本质~,本质 都是墨水。墨水 本身是没有喜怒哀乐爱恨情仇的~~,之所以有,就是因为 写的人有而已!
惹祸的就是写字的人或笔等,不是墨水本身。
唯心所现 唯识所变。 心就是墨水,墨水可以表现出非常多的内容。但是 如果没有识。那表现再多的内容也没关系,比如说 墨水 写出了善恶 两个字,但是如果没有识的存在,善恶好坏魔佛是没有区别的(可以想象一下 楼主您看到的现在的所有我写的文字 的本质 都是一些像素的组合,像素本身是没有意义的,但是 你读了这些屏幕上的文字之后会有讨厌或有点感觉 的很有差别的感觉~~~那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有识啊!),但是因为有了识,那么善恶 就有了区别~~~~~~然后~~就都有了复杂了。
任何一识起,此五种心理活动都与它相应。~~说的就是 唯识所变!呵呵。心理活动都与它相应是必然的。
所以 佛法 让我们不是得到 而是失去~~~~~~~~~~失去的主要就是 分别执着妄想。这些都是以分别为主导的。识 就是分别的罪魁祸首呵呵。 识 又叫分别识啊呵呵。
~~但是 我感觉~~如果识真的那么厉害,那么我们就没有解脱的可能了,~~另一方面,识 还有很多善的方面呵呵,然后 我们是妄心和真心的混合体~~所以 只要真的去做,我们还是可以的~~~~~~~~~~

此外再啰嗦一下~~本质是空的(不是顽空)~~楼主说的心法的第一类是遍行类等等~~实际我感觉不究竟,究竟的是空。
第5个回答  2020-07-06
阿弥陀佛!

其实不离 「五蕴」、「六尘」、「12境」、「18界」

一、【五蕴】:色、 受想行识

世间一切有情众生,皆由此五蕴所组成的生命个体

色 蕴(事物现象)可以概括为「身」

受想行识 蕴(精神现象)又称为「心(法)」

举例:佛陀在灵山法会上说法,其中有五百名僧众入定得「神通——宿命通」,【看见(色)】自己过去累世造的种种恶业现象,【感(受)】到焦虑、恐慌,【心(想)】这一切都是佛陀害的!突然文殊菩萨仗剑逼佛,佛曰:「一切诸法如幻化,无我无人,为谁杀而受殃?」

实则世间一切诸法,皆如幻如化,我与人的生命体,亦复如幻如化,既没有实在的我,亦没有实在的人,一切皆空,那麼试问你所执剑欲杀者为谁?将来又会受到怎样的业报?既然一切法皆如幻如化,我人之性亦不可得,皆可谓空,当然无所谓的杀人和杀人罪责可得了!

後来五百名僧众听了文殊菩萨和佛陀的(演示)开示,【(念头)行】止住了,不再心神不定、心无杂念,【(阿赖耶)识】立刻悟得「无生法忍」!

所以《心经》云:「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就是与《金刚经》呼应:「一切有为,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罪恶之性本为空,一切皆因缘和合】

这也是为何《观无量寿经》云:「至心称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

如《楞严经》<大势至念佛圆通章>:「是心是佛,是心作佛。」

只要能见到阿弥陀佛一毛孔 的光明,即可见到十方无量诸佛。

因此,性本「空」,所以得以至心念佛故除生死之「罪」

二、六尘:六识缘(六境)而污遍六根所故

六尘——【色、声、香、味、触、法】


六根——【眼、耳、鼻、舌、身】(加以上总共11条为 「色法,即色蕴」)+【意】(第12条为「心法,即剩下的 受想行识 蕴」)

三、12处:六根+六尘

四、18界:六根+六尘+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