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工地干活时,受伤断了三根脚筋,属于工伤吗?应该怎样协商,寻求赔偿?

受伤的是我父亲,50多岁,老家是农村,在工地干活的时候被机器割断了脚筋,医生说恢复好的话不影响走路,但肯定不能干重活,没有以前那么灵活,住院期间医药费用方面工地支付了,也是每次都请求好几次才给,工地方面应该有他们工伤保险,我想求助大家: 1、我父亲属不属于工伤?是不是要走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应该怎样做? 2、脚筋断了三根,如果能工伤认定的话,大约是哪一级?能认定成功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3、我父亲这样是属于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应该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4、出院后,工地负责人只答应赔偿三个月每天50元,共计4500元(我父亲每天工资是120元。市最低工资1500元),但这也确实太少了,协商解决也就是私了的话应该要求赔偿那些方面,大约多少钱? 5、协商不成的话请律师打官司的话大约花费多少钱,多长时间能解决? 6、可以找那些官方部门咨询或者投诉?

第1个回答  2015-11-27
首先你父亲的伤一定属于工伤,看你工地的意思也与大多数的工地一样,不想管。建议去当地的人社局(原劳动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考虑评残问题,至于凭几级伤残,需要由专家鉴定。在工伤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即工地给的工资待遇不合理,可以在工伤认定下来之后,在人社局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追讨,只要是给他打工,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没有分别,没有合同也没关系,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即可,如果仲裁调解不成,则拿着相关手续到当地人民法院
工伤还有很多待遇,比如说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评残后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评到1-4级,还有伤残津贴,如果评出有护理依赖等级,有护理津贴等等,具体到人社局或医保局的工伤受理审核部门进行咨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4-10
你好,我的姨父在崇州工地打工,意外地脚筋被机器割断了,请问怎么赔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