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沿用清末行政区划,熊集隶属南二区。
1947年冬,枣阳解放后,熊集属襄枣宜县。
1949年5月,撤销襄枣宜县,成立枣南县(治所在熊家集)。同年8月,枣南县并入枣阳县。
1952年,枣阳县划为17个区,熊集为第九区。1953年8月,区政府改称区公所,乡改称乡人民政府。辖熊集、段营、卧龙岗、陈庄、茶庵、彭冲、八角庙、柏树堰、段湾、陈岗、太平岗、曹岗、耿畈、杜岗、梁集、耿集、毛榨、刘沟、仁合寨、白石头20个乡。
1958年8月,全县成立13个人民公社,熊集由吴店划出,成立和平人民公社。同年11月,改“和平人民公社”为“熊集人民公社”。辖熊集、茶庵、杜岗、八角、板桥、耿集6个管理区,34个生产大队。
1961年6月,改人民公社为区,改管理区为人民公社。1965年12月,修熊河水库桥板人民公社因水淹没搬迁撤销,建立李湾人民公社。
1975年7月,撤区并社,熊集区更名为熊集人民公社。八角、耿集、李湾三个人民公社从熊集划出。熊集公社辖杜岗、茶庵、熊集三个管理区、13个生产大队、119个生产小队。
1981年5月,根据国发[1979]305号文件“一个县内生产大队名称不重名”及“生产大队名称按照当地地名命名,不用序数命名”的指示精神,县政府对熊集公社的陈庄大队、罗岗大队进行了更名。陈庄大队更名为熊河大队,罗岗大队更名为卢岗大队。更名后熊集公社所辖大队的名称是:高庄、卢岗、熊集、熊河、茶庵、彭冲、檀湾、段营、杜岗、后营、前营、湾堰、孙冲。
1984年3月,进行体制改革,政社分开,熊集公社更名为熊集区,管理区更名为乡(镇)。熊集区辖茶庵、杜岗、熊集三个乡和熊集镇。原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民委员会,原生产小队更名为村民小组。
1984年8月,熊集乡与熊集镇合并为熊集镇。
1987年9月,撤区并乡建镇,熊集区公所更名为熊集镇人民政府,所辖二乡一镇撤销,成立茶庵、杜岗、熊集三个办事处。
1989年1月,成立熊集街道居民委员会。
1997年5月,成立“青龙山熊集风景区管理处”。
2000年8月,撒销熊集、茶庵、杜岗三个办事处。
2001年4月,根据机构改革精神,熊集、耿集两镇合并为熊集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