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问题

我有个朋友在一个工厂上班,在1月20日他向工厂提交了辞职申请书,工厂已经批准他1月28日离职了。而不幸的是,就在1月21日他就生病住院了,他已经向工厂请假到1月27日了。27日通知他去办理离职相关事务,而他现在的病情很重无法去办。我想知道的是“没有办理离职相关事务,是否仍然算是工厂的员工、工厂是否仍有义务帮他缴纳医疗保险金?”希望对这方面很了解或曾经接触过类似问题的朋友能帮我解了这个燃眉之急
有后加悬赏

第1个回答  2010-01-28
你提到这么一个细节“工厂已经批准他1月28日离职了”,所以也就是已经事实上的解除劳动关系。

针对这种情况,单位没有义务再继续交纳相关社保费用。

同时,如果是本地户口,你的朋友也可以自己向当地医疗管理中心申请转移之后续交费用,然后享受报销待遇。

切记:医疗保险享受报销,不能够停交的。
第2个回答  2010-01-27
主要看合同!合同到什么时候有就是什么时候,
医保只是单位代缴,
具体享受还是享受国家的!
是在工厂那里不行了就在两个月内快速的转回去自己交继续享受医保。
不过就你这个问题比较特殊是否有一些特殊的政策来说的话你最好还是咨询一下12333
第3个回答  2010-01-27
我个人认为工厂应该要负责,毕竟手续没有办完,也等于他还是工厂的一分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