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在一个工厂上班,在1月20日他向工厂提交了辞职申请书,工厂已经批准他1月28日离职了。而不幸的是,就在1月21日他就生病住院了,他已经向工厂请假到1月27日了。27日通知他去办理离职相关事务,而他现在的病情很重无法去办。我想知道的是“没有办理离职相关事务,是否仍然算是工厂的员工、工厂是否仍有义务帮他缴纳医疗保险金?”希望对这方面很了解或曾经接触过类似问题的朋友能帮我解了这个燃眉之急有后加悬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