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是为了加强国防建设,完善国防动员制度,保障国防动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根据宪法制定</)。


国防动员工作包括准备、实施和相关活动,适用本法。国家目标是建立适应国防安全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衔接的体系,增强动员能力(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


公民和组织在和平时期需完成国防动员准备工作,战时需执行动员任务。国家提供经费保障,国防动员经费纳入中央和地方预算。贡献突出者将受到表彰(国家主席发布动员令</)。


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职责实施国防动员。国防动员计划、预案与潜力统计调查是关键环节,包括国防动员计划编制、审批及统计支持(统计机构提供必要资料</)。


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需贯彻国防要求,企业可享受政策优惠。预备役人员储备是国家制度,根据国防需要进行储备和征召(预备役人员征召和储备</)。


战略物资储备和调用制度确保战时需求,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能力需储备。战争灾害预防与救助是重要内容,包括军事、经济和社会目标防护,以及医疗卫生支持(战争灾害预防与救助机制</)。


公民和组织在国防动员期间可被动员执行国防勤务,特定情况下可征用民用资源,并按规定补偿(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


该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2010年2月26日。国防动员法是全面规范和指导中国国防动员活动的重要法律。该法以宪法为依据,系统总结了中国国防动员建设的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外动员工作有益做法,广泛吸收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国防动员的方针原则、组织机构、基本内容、基本制度等作了全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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