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地方税务局的市局概况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市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审计室、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流转税科、所得税科、财产行为税办公室等10个科室和机关党委;下设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后勤服务等3个事业单位。市局下设稽查局、直属分局、涉外分局、卫滨区局、红旗区局、牧野区局、凤泉区局、开发区局、工业园区局、辉县市局、卫辉市局、新乡县局、获嘉县局、原阳县局、延津县局、封丘县局、长垣县局和发票管理局。主要负责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发票工本费、税务登记证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价格调节基金、工会经费等十七种地方税费。
自成立以来,我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积极贯彻国家各项税收政策,充分发挥地方税收的职能作用,坚持从严治税、从严治队,地税收入持续高速增长,累计组织地方税收135.93亿元,年均增长17.6%,为新乡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先后荣获省级以上荣誉20项,市级荣誉65项,多次被省地税局、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管理优胜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系统17个单位全部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辉县市局、市局稽查局、卫滨区局先后荣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