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历史发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8

近年来,厦门中级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公正与效率主题意识不断强化,审判工作全面发展。200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4585件,审结51138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审结刑事案件3764件;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1707件;审结行政案件554件;受理执行案件14533件,结案13617件,结案率93.69%,执行标的总额27.47亿元。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996件,审结7291件,审限内结案率100%。
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改革,不断完善司法管理。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强化庭审功能;深化审判组织形式改革,发挥审判长在庭审过程中的指导协调作用;完善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护保障工作,率先在全省法院施行注射式执行死刑,实行刑事被告人有权选择出庭时着装的规定,体现司法文明;深化执行工作改革,成立了执行局,下设三个处,分别行使执行裁判权、执行实施权;在全国率先实行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将执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输入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监督;实行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制度,提高执行效率;以建立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为目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通过竞争择优选任代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不断完善法院管理,建立了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为重点的审判管理机制,以提高素质为中心的法官管理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行政管理机制,着力提高审限内结案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执行标的到位率。
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干警的综合素质有了显著提高。全市法院以加强队伍建设、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按照“奠定基础”、“规范机制”、“构建格局”、“落实目标”、“巩固成果”的工作规划,努力把公正与效率的各项要求落实到队伍建设中。坚持政治建院的工作方针,致力于道德的培养和理念的更新,努力推动特区法官新思维、新理念的建立。特别是发挥特区法院改革实验田的优势,积极推进审判改革,加强法官文化建设,传播法治新文化,使公开、平等、中立、良知等法治理念在法官中不断深入。坚持人才兴院的工作方针,致力于人才素质的提高,努力打造特区法院人才高地。目前全市法院干警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73.68%,其中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81人。
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物资装备有了明显改善。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完善适应审判工作、满足群众需求的便民机制。加强物质装备建设,中级法院审判法庭于2006年8月竣工,两级法院的计算机局域网基本建成,三级视频、电话等专线开通,办公、交通等设备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