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务派遣公司还需要劳动局的许可证吗?

请问,到工商局申请劳务派遣公司还需要劳动局的许可证吗?工商局说需要劳动局的前执,就是劳动局的劳务派遣资质许可证,可是新劳动法第五章第二节说,劳务派遣公司是根据公司法设立的,这是不是说派遣公司属于独立的公司,不属于劳动部门下属的管理机构,不需要劳动局出具的许可证了呢?请回答,急切!非常感谢!

第1个回答  2019-05-06
现行《劳动者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必须经过劳动局的许可。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