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天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中国教师资格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16

2019秋季天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发布,全市统一网报时间:10月28日-11月4日;申报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请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1.申报方式:本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采取网上申请并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的方式。


2.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四楼)。


2019秋季天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如下:


1.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学校联系市教委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协助提供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内地(大陆)申请人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改为政府部门核查。


2.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军队院校学历证书以及外省成人高校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具有副教授、教授职务或博士学位人员可免)复印件。


4.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合格证书》复印件。


5.由本人填写,经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天津市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补充登记表》(承诺部分需申请人签字、教学情况一栏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6.近期正面彩色免冠1.5寸照片1张(受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普通高校由本校留存,待制证时使用)。


根据国家和我市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以上材料中学历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在网上申请阶段经过系统信息比对无误,显示“已核验”的可不再提交纸质件。学校作为确认点,应根据网上确认情况组织本校申请人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工作,对于系统内显示“已核验”的申请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以上认定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印章。学校应对报送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人名册上加盖学校公章和法人名章。


相关公告:2019年天津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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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2019年秋季天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申请人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请认定以免错过后续领证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