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20元市民把交警告上法庭,此举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如题所述

此举的根本原因是市民认为地方法规与上位法规相违背,自己的选择权被侵犯。

骑电动车戴头盔已经成为很多地区的交通规则之一,但是在南宁市一位70岁的大爷,因未带头盔被罚款20元,而将南宁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及南宁市兴宁区政府一起告上法院。

因骑电动车未戴头盔被罚款20元,市民将交警队及区政府告上法院。

这位被罚款的市民是70岁的雷大爷,他在驾驶绿牌电动车外出时,被交警询问为何不戴头盔,他称自己不喜欢戴。交警认定雷大爷违反了相关规定,对雷大爷处以20元罚款。

雷大爷对此处罚表示不服,向南宁市兴宁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他认为《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与《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电动自行车的相应条款有冲突,要求撤销处罚,但给予雷大爷处罚的南宁市交警支队四大队认为他们的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不存在任何问题。之后,雷大爷的行政复议被驳回。

雷大爷不服,一纸诉状将南宁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及南宁市兴宁区政府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交警的处罚决定以及兴宁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在法院开庭当天,因双方分歧较大,当天并没有宣判。

此举根本原因是市民认为地方性法规违背上位法,自己不应该被处罚。

雷大爷之所以会如此计较,并且将交警队和区政府一起告上法院,是因为他认为“法无禁止,皆可为” 。雷大爷坚持认为南宁市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条例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冲突,这侵犯了自己的选择权。他认为上位法没有规定自己需要戴头盔,他可以选择戴,也可以选择不戴。

在庭审结束后,雷大爷告诉相关记者,他现在骑电动自行车出门上路依旧还是不戴头盔,前几天他又因此被罚款20元,接下来他还要申请行政复议。 

对于雷大爷认为的南宁地方法律法规与上位法相违背的观点,有律师称不能认定地方政府制定的法规违法违法,且雷大爷生活在南宁,也同样要受到地方性法律法规制约。可案件最终会怎样判决,还需要在下一次开庭时才有可能有答案。

雷大爷的行为,在很多市民眼中无疑是太过较真,可这种较真未必是一件坏事。国家法律法规在很多方面还不太完善,或许正需要这种较真来帮助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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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23
我觉得根本原因是经济问题。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为大爷本身就没有多少钱,所以这个20块钱来说对他就特别重要,他把民警告上法庭可能也就无可厚非了。
第2个回答  2021-01-23
因为该市民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没有提及骑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他对交警的处罚不服,便将交警告了。
第3个回答  2021-01-23
这是因为这个男子在路上骑车的时候头上没有佩戴头盔,所以这个交警就向他处以20元的罚款,但是这个男子表示非常的不服气,因此就将这个交警告上了法庭。
第4个回答  2021-01-23
此举根本原因是市民对交通法规的淡薄意识。被罚市民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强制要求带头盔,从而认为自己有理有据把交警告上法庭,实则是对交通意识相当淡薄,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