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第四被背书人全称写错,怎么写证明?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被背书人全称写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票据瑕疵问题。按照《票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
,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银行承兑汇票第四手被背书人全称写错,必然造成与其后手背书人签章的抬背不符,从而形成背书不连续,银行会拒绝贴现、承兑,影响票据权利的实现。
银行承兑汇票以票面收款人为第一背书人,其正确背书方法应采用完全背书形式,由背书人在相应票据背面或粘单之背书人签章栏内签章。银行承兑汇票第四手被背书人全称写错,一般的解决方法是由第四手背书人(即票据出让方,出现错误的被背书人栏下的签章背书人)出证明,更正第四被背书人的名称,即把写错的被背书人名称一栏用红色笔划线更正,写正确的被背书人名称全称,再加盖章。当然,最保险的方法还是询问出票银行的具体处理意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