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中啥叫二重证据法?详细介绍哦

请谈一谈二重证据法的概念哦..
请务必具体说一下,2-3行字的不要哦...

第1个回答  2010-01-20
这是王国维提出的历史研究法 简单说就是文献史料与出土文物之间的历史考证
1925年,由王国维提倡,“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训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意思是运用“地下之新材料”与古文献记载相量印证, 以考古代历史文化,成了一种公认科学的学术正流。
即把发现的史料与古籍记载结合起来以考证古史的方法。
陈寅恪曾经概括二重证据法在二十世纪初的发展:“一日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日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三日取外来之观念,以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二重证据法被认为是20世纪中国考古学和考据学的重大革新。后来又有人在二重证据法的基础上发展出三重证据法。

二重证据法由来

王国维运用现代考古学的成果,结合《史记》、《汉书》等文献史籍资料,对汉代边塞和烽燧的考实、玉门关址、楼兰及海头城位置的确定,西域丝绸之路的探索以及汉代边郡都尉官僚系统的职官制度的排列等汉晋木简所涉及的一系列相关问题,逐一做了详尽的考释,博大精深,对后人裨益极大。由此他创立的“二重证据法”,即“纸上之材料”与“地下之新材料”相互印证的研究方法,对20世纪中国学术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仔细考察王国维的治学路径,这一方法实形成于他在日本期间,与罗振玉共同考释汉晋木简,写作《流沙坠简》之时。其后他又将此方法运用于甲骨文、金文和敦煌文书研究中,成为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代巨擘。

治史观念和方法上取得重大突破的条件

王国维、陈垣、胡适是20世纪中国新历史考证学的奠基人和出色代表人物。他们治史的共性是生当西方学术大量输入的时代,本人既熟悉传统的经史典籍,又各有相当的接触西学的背景;方法上,既服膺乾嘉学者精良的考证方法并自觉地加以继承,同时又融合西方近代学者治学的新理念、新方法。二者融通起来,起点很高,因而首次撰成的论著即为学界所推崇。其中,王国维最早重视运用新史料考证上古史上的重大问题,成为民国初年饮誉士林的杰出学者。
王国维是“二重证据法”这一对20世纪史学影响深远的治史观念和方法的创立者和成功运用者。何谓“二重证据法”?就是将“地下发现之新材料”与“纸上之材料”二者互相释证,以达到考证古史的目的。它作为一种重要的治史观念和方法,是20世纪初年中西学术交融和新史料大量发现刺激之下的产物,此为其所具有的强烈的时代性。而此一观念和方法于中国传统学术亦非毫无关系,而是存在着一定的渊源继承关系,乾嘉考史名家钱大昕利用碑刻史料与历史文献互相比勘解释对考证元史问题等项得到创获,可视为“二重证据法”的萌发。但钱氏因时代的关系,没有达到自觉运用阶段,所利用的材料和以之研究的领域都很有限,也未能解决对于历史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的大问题。王国维处于20世纪初年,由于时代的机遇和本人的创造精神,方有可能较乾嘉前辈更胜一筹。甲骨文、汉简等重要发现为他提供了新的史料凭借,西方近代学术的相继传入,尤其是19世纪后期以来欧洲学者重视考古材料的运用,和“审查史料”即强调对于历史文献应以审慎态度究明其来历、考辨其真伪然后作出正确分析的观念和方法,给予他以深刻的启发。以此与他所熟悉的中国传统历史考证学的优良方法互相结合起来,遂能在治史观念和方法上取得重大突破。

“二重证据法”的形成

王国维“二重证据法”代表性成果撰成于1917年。在此之前,从1912年起,他已在汉简和甲骨文的综合整理考释和证史领域取得一系列成果,对运用新史料以考证历史问题作了长期的探索和思考,最后才水到渠成、瓜熟蒂落。
鲁迅对近代学术具有卓识,又于研究中国小说史和整理古代文学典籍深有造诣,他曾对王国维《流沙坠简》的研究方法和学术价值大加褒扬:“中国有一部《流沙坠简》,印了将有十年了。要谈国学,那才可以算一种研究国学的书。开首有一篇长序,是王国维先生做的,要谈国学,他才可以算一个研究国学的人物”。青年学者沈颂金在其博士论文《二十世纪简帛学研究》中,即称王氏与罗振玉合撰《流沙坠简》过程中,“已经自觉地运用‘纸上之材料’与‘地下之新材料’相互印证,可以视作‘二重证据法’的肇始”。
。《扁鹊仓公列传》有安陵阪里公乘项处,敦煌所出新莽时木简有敦德亭间田东武里士伍王参是也。或并记其年,敦煌汉简有新望与盛里公乘□杀之年八,又有中阳里大夫吕年年廿八,此云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年三十八,与彼二简正同。乙卯者,以颛顼历及殷历推之,均为六月二日。由此数证,知《博物志》此条乃本于汉时簿书,为最可信之史料矣”。而张守节《正义》所引,其所依据亦应当是《博物志》。
故王氏得出慎审而重要的结论:“疑今本《索隐》所引《博物志》年二十八,张守节所见本作年三十八。三讹为二,乃事之常,三讹为四,则于理为远。以此观之,则史公生年,当为孝景中五年,而非孝武建元六年矣”。由于王氏此文详引《史记》全书有关的记载与多种汉代史料互证,故其所得的司马迁生于孝景帝中元五年(前145年),和司马迁一生约与汉武帝相终始的结论,遂为许多学者所接受和援引。王氏利用新出土汉简史料所作考证的缜密可靠和识力之卓异,后来已从海外发现的史料得到确证。日本学者水泽利忠编撰《史记会注考证订补》引用了日本现存南化本《史记》,书中《太史公自序》“迁为太史令”句下,《索隐》所引《博物志》之文即为:“太史令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年三十八”,有力地证明了王国维利用出土新史料考证的正确。

“二重证据法”的价值

在利用殷墟甲骨、西域简牍、敦煌文书等新出地下资料进行多方向多层次的大量研究的情况下,王国维最终总结出了综合利用“纸上材料”和“地下新材料”的著名的“二重证据法”,这是王国维昭示后人的一条十分重要的历史研究方法,影响深远。二重证据法的方法论价值很快为有识之士所肯定,陈寅恪赞这种方法可“示来者以轻轨”,郭沫若更以为这种“研究学问的方法是近代式的”。二重证据法很大程度上实在地影响了中国学术界。
二重证据法的方法论价值根本在于它开拓了史料的来源。甲骨卜辞“有裨于经史二学”;断简空名,可以实指其地;敦煌写本是补订史实、校勘文献的依凭;封泥玺印“足以考正古代官职地理书”;陶器、货币上的文字都“足以考经证史”。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662403.htm?fr=ala0_1

第2个回答  2010-01-28
即把发现的史料与古籍记载结合起来以考证古史的方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1-20
二重证据法 1925年,由王国维提倡,“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训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意思是运用“地下之新材料”与古文献记载相量印证, 以考古代历史文化,成了一种公认科学的学术正流。
即把发现的史料与古籍记载结合起来以考证古史的方法。
陈寅恪曾经概括二重证据法在二十世纪初的发展:“一日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日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三日取外来之观念,以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二重证据法被认为是20世纪中国考古学和考据学的重大革新。后来又有人在二重证据法的基础上发展出三重证据法。

二重证据法由来

王国维运用现代考古学的成果,结合《史记》、《汉书》等文献史籍资料,对汉代边塞和烽燧的考实、玉门关址、楼兰及海头城位置的确定,西域丝绸之路的探索以及汉代边郡都尉官僚系统的职官制度的排列等汉晋木简所涉及的一系列相关问题,逐一做了详尽的考释,博大精深,对后人裨益极大。由此他创立的“二重证据法”,即“纸上之材料”与“地下之新材料”相互印证的研究方法,对20世纪中国学术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仔细考察王国维的治学路径,这一方法实形成于他在日本期间,与罗振玉共同考释汉晋木简,写作《流沙坠简》之时。其后他又将此方法运用于甲骨文、金文和敦煌文书研究中,成为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代巨擘。

治史观念和方法上取得重大突破的条件

王国维、陈垣、胡适是20世纪中国新历史考证学的奠基人和出色代表人物。他们治史的共性是生当西方学术大量输入的时代,本人既熟悉传统的经史典籍,又各有相当的接触西学的背景;方法上,既服膺乾嘉学者精良的考证方法并自觉地加以继承,同时又融合西方近代学者治学的新理念、新方法。二者融通起来,起点很高,因而首次撰成的论著即为学界所推崇。其中,王国维最早重视运用新史料考证上古史上的重大问题,成为民国初年饮誉士林的杰出学者。
王国维是“二重证据法”这一对20世纪史学影响深远的治史观念和方法的创立者和成功运用者。何谓“二重证据法”?就是将“地下发现之新材料”与“纸上之材料”二者互相释证,以达到考证古史的目的。它作为一种重要的治史观念和方法,是20世纪初年中西学术交融和新史料大量发现刺激之下的产物,此为其所具有的强烈的时代性。而此一观念和方法于中国传统学术亦非毫无关系,而是存在着一定的渊源继承关系,乾嘉考史名家钱大昕利用碑刻史料与历史文献互相比勘解释对考证元史问题等项得到创获,可视为“二重证据法”的萌发。但钱氏因时代的关系,没有达到自觉运用阶段,所利用的材料和以之研究的领域都很有限,也未能解决对于历史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的大问题。王国维处于20世纪初年,由于时代的机遇和本人的创造精神,方有可能较乾嘉前辈更胜一筹。甲骨文、汉简等重要发现为他提供了新的史料凭借,西方近代学术的相继传入,尤其是19世纪后期以来欧洲学者重视考古材料的运用,和“审查史料”即强调对于历史文献应以审慎态度究明其来历、考辨其真伪然后作出正确分析的观念和方法,给予他以深刻的启发。以此与他所熟悉的中国传统历史考证学的优良方法互相结合起来,遂能在治史观念和方法上取得重大突破。

“二重证据法”的形成

王国维“二重证据法”代表性成果撰成于1917年。在此之前,从1912年起,他已在汉简和甲骨文的综合整理考释和证史领域取得一系列成果,对运用新史料以考证历史问题作了长期的探索和思考,最后才水到渠成、瓜熟蒂落。
鲁迅对近代学术具有卓识,又于研究中国小说史和整理古代文学典籍深有造诣,他曾对王国维《流沙坠简》的研究方法和学术价值大加褒扬:“中国有一部《流沙坠简》,印了将有十年了。要谈国学,那才可以算一种研究国学的书。开首有一篇长序,是王国维先生做的,要谈国学,他才可以算一个研究国学的人物”。青年学者沈颂金在其博士论文《二十世纪简帛学研究》中,即称王氏与罗振玉合撰《流沙坠简》过程中,“已经自觉地运用‘纸上之材料’与‘地下之新材料’相互印证,可以视作‘二重证据法’的肇始”。
。《扁鹊仓公列传》有安陵阪里公乘项处,敦煌所出新莽时木简有敦德亭间田东武里士伍王参是也。或并记其年,敦煌汉简有新望与盛里公乘□杀之年八,又有中阳里大夫吕年年廿八,此云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年三十八,与彼二简正同。乙卯者,以颛顼历及殷历推之,均为六月二日。由此数证,知《博物志》此条乃本于汉时簿书,为最可信之史料矣”。而张守节《正义》所引,其所依据亦应当是《博物志》。
故王氏得出慎审而重要的结论:“疑今本《索隐》所引《博物志》年二十八,张守节所见本作年三十八。三讹为二,乃事之常,三讹为四,则于理为远。以此观之,则史公生年,当为孝景中五年,而非孝武建元六年矣”。由于王氏此文详引《史记》全书有关的记载与多种汉代史料互证,故其所得的司马迁生于孝景帝中元五年(前145年),和司马迁一生约与汉武帝相终始的结论,遂为许多学者所接受和援引。王氏利用新出土汉简史料所作考证的缜密可靠和识力之卓异,后来已从海外发现的史料得到确证。日本学者水泽利忠编撰《史记会注考证订补》引用了日本现存南化本《史记》,书中《太史公自序》“迁为太史令”句下,《索隐》所引《博物志》之文即为:“太史令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年三十八”,有力地证明了王国维利用出土新史料考证的正确。

“二重证据法”的价值

在利用殷墟甲骨、西域简牍、敦煌文书等新出地下资料进行多方向多层次的大量研究的情况下,王国维最终总结出了综合利用“纸上材料”和“地下新材料”的著名的“二重证据法”,这是王国维昭示后人的一条十分重要的历史研究方法,影响深远。二重证据法的方法论价值很快为有识之士所肯定,陈寅恪赞这种方法可“示来者以轻轨”,郭沫若更以为这种“研究学问的方法是近代式的”。二重证据法很大程度上实在地影响了中国学术界。
二重证据法的方法论价值根本在于它开拓了史料的来源。甲骨卜辞“有裨于经史二学”;断简空名,可以实指其地;敦煌写本是补订史实、校勘文献的依凭;封泥玺印“足以考正古代官职地理书”;陶器、货币上的文字都“足以考经证史”。

二重证据法的价值还在于它提出了检核传承文献的重要问题。传统的经史典籍作为史料记载史实的可信度,是需要检验的。如,甲骨卜辞这样的不同来源的资料证明了《史记•殷本纪》关于商代帝王世系的记载是基本可信的;有些传统文献如《五帝德》、《帝系姓》、《山海经》历来以其言不雅驯而为多数史家忽视,但地下资料说明它们也具有表示事实的一面。
应该指出的是,王国维提出二重证据法还有现实的针对性。当时《古史辨》第一册虽未出版,但顾颉刚否认禹为人王的《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一文已经发表,对此轰动一时的文章,王国维自然是注意的。所以在《古史新证》总论“纸上材料”、“地下新材料”之前王国维说了一段非常中肯的话:“而疑古之过,乃并尧、舜、禹之人物而亦疑之,其于怀疑之态度及批评之精神不无可取,然惜于古史材料未尝为充分之处理也。”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662403.htm?fr=ala0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