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使用家庭成员之间的协议可以吗

我母亲有一个房产,我父亲不在了,我家是兄妹两人。我先结婚,自有住房,哥哥条件不是很好,他结婚的时候没有住房,我就把母亲接出来与我同住,我哥哥就用我母亲的房子结婚成家了。现在我要换房子,想把现有住房卖了,我哥想买,手里又没太多钱,就用我妈的房子抵首付,余下贷款,相当于是我放弃了我作为女儿对我妈的房子的继承权,我妈的房子就全部给我哥了,到这为止所有做法是取得了我们全家人的一致同意的,包括我妈,我们夫妻俩和我哥嫂。现在的问题是这样的话我就应该把我妈的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可是考虑老人的感受,还不想在她有生之年把产权改成别人的名字,包括儿女。所以就想全家人在一起写个协议,捺上手印,以备以后发生争议时作为凭证,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第1个回答  2014-07-01
一般情况下,有法律效力。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这样的话,如果老人百年之后,我办理房产过户,就不会有什么麻烦,可以直接过户到我名下是吗?这份协议还需要公证吗?

追答

立遗嘱人去世后,同样需要公证或者到法院起诉才能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