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他人欠钱两年未还,所以准备起诉,现在要起诉的是担保人,但是在去法院立案的时候法院人说还要房产证,到现在也不知道到底需要不需要?这个官司应该怎么打呢,还有借钱人和担保人应该先起诉谁呢??、希望能够有详细的信息帮助一下!!!急急急!!!!!
当时借钱的时间是在07年,A借款B做的担保,但是后来A无钱还款,拖欠至今,写了两张欠条,分两次借款。B作为担保人也写了担保条,并承诺A的借款由B来 还。接着B又写了一个借款条,共11完。现在一直没有还款。所以想走法律程序,可是问题是现在我应该先起诉谁呢,要是起诉担保人,那么是起诉他担保的钱还是他后来自己给写的欠条呢?担保人B当时以车作为抵押,借款人A以厂房做的抵押,但是A的厂房早已经被别人起诉查封了。一起起诉要怎么操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