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们公司去投一个标,后来发现人家是就是陪标,他产招标的那个人和另一个公司搞鬼,以为全心会中的,每个机子加了五百块钱,然后我们中了,但后来才了解,那个公司把厂里的所有货都吃去了,我们向厂里要,讲只能从他们家走,所以没办法,我们就弃标了,那个单位还是从那个公司买的,当时我们去之前没讲要交投标保证金,到了后,要交一万二千块钱,急忙交上去了,给了收据.后来说我们中了,让供货,因为是尾货,全被那家吃去了,所以没供成,去说明后,他们就死也不把保证金还我们了,还发了一个传真到我们公司,说保证金没收了. 事情是这样的:他们招标时没有正规的文件,投标后也没有.要保证金也没有.....当时我去要时,他们单位说给,说晚几天晚几天,后来,打肿说不给了,我们老板也不急,前二天突然想起来说要起诉他们,我晕.我的收据不知道放哪去了.所以现在向大家请教,该如何办?
是这样的,我主要想问的是,我的收据丢了,不能证明他们收了我一万二,只有他们公司传真过来的一个传真件讲没收一万二的保证金.所以我没有收据对起诉可有影响.....如果真走法律流程,法院会不会因为我没有收据了,而去查他们公司财务的收据底根.......给个意见吧.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