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斗智斗勇的工亡事故谈判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5
从1993年10月份在浙江绍兴市上虞县参与处理第一起工亡事故算起,这些年我在外省市参与处理此类事故不下二十起。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当属2003年9月份在上海市闸北区发生的那起工亡事故。

工亡者是我们当地时年十九岁的一个小伙子,事故是发生在上海闸北区的一个建筑工地,死者生前在工地开塔吊。据介绍塔吊高度有三十多米,塔吊操作手每次上下都是徒手攀爬,没有任何安全保障措施。那天中午午饭时间,地勤人员用对讲机喊他下来吃饭,他在对讲机里应答了。等工人午饭后到工地上班时发现死者摔在地面已经身亡。于是工地老板辗转联系上死者父母。亲友们积极帮助找村乡干部,最后乡、村推荐安排我与他们村支书、主任共同到上海协助死者家属处理。

之前的数次参与处理让我深知这类事故谈判的艰难。在经济发达地区,工伤事故相对较多,当地处理事故的基本上都是老杆子,他们经验丰富,世故老道,伤亡家属方若没有丰富经验的人员参加,处理结果往往不尽人意。只要当地主管部门不追究,他们基本上把握的就是一个主题:赔钱。赔多赔少看人下菜碟。你要智勇老道他们就正式些不敢怠慢,你要道行不深,他们就无所谓:大不了就是赔钱,看你能耐!2001年7月份我在江苏常熟处理一起伤亡事故就跟对方较量了一回,最后还是以我方胜利结束。这些人的头脑里普遍有固化意识,认为我们这些地方人一个字穷,二个字野,往往看不起不想惹不惹又不行。所以首先我们到达去处后要做的工作就是扭转这部分人对我们的不良认知,体现我们的理、据、节。

可不是,这次我们刚入住酒店摆在桌面的一张打印的A4纸就映入眼帘,上面清清楚楚打印着“上海市外来务工人员工伤事故赔偿清单”,具体项目标准我不大记得了,最终合计是17.5万。村主任老朱和我睡一个房间,他看后问我,他们已经把方案理出来了,陈主任你说结果可能是会多多少?我用笑笑作了回答,不是一句话就能说好的。据在上海打工的老乡反映,当时上海的工伤死亡事故顶多赔偿20来万。

负责日常联系接待我们的是建筑公司的一位郝姓经理,东北口音,1米9以上的大个,一场事故处理下来,他在我们面前呈现的全部是一副笑面孔。背后他使不使坏我不好推测,反正以我的经验,就是这种人难对付。

首场回合我就让他们翻了一个筋斗。第二天上午,责任方安排七八个代表和死者家属方七八个代表面对面。他们主持开场,先介绍事故发生经过,然后向家属方征询赔偿要求。这是几乎所有责任方处理这类事故都惯用的模式。我用逆向思维对付他们。他们介绍说死者在徒手攀爬下来时在距地面十几米的高度不慎坠落当场身亡。我问他们当时有哪个人或哪些人目击了?当场死亡的根据在哪里?你们是否尽到了及时发现及时救助的义务?你们的安全措施有哪些?他们准备不足,眼神游离,吞吞吐吐。他们说有两个场地工人看到了,是他们看到的人说的。我不给他们反应的余地,要求他们把目击者名单报上来我们要立即核实,事关是责任事故还是意外事故的定性,如果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我们要先追责再谈赔偿。

这是他们万万没考虑到的,弄得他们面面相觑,甚是尴尬。毕竟是在上海滩混的,他们稍作停顿立马就报了两个人名。我一追到底,强硬要求双方现场派人同时到工地叫人过来问询,不得串通,如有作假将深究到底绝不放过。他们败下阵来,不得不承认当时场地人员都去吃饭去了,死者一个人一步步爬下来要慢很多,反正对讲机通知他的时候还好好的。他们就安全保障措施不力作了检讨。我说我们不仅要对死者负责,更要对生者负责,给你们来个严厉警示,确保未来你们的工地不再出现类似事故,我们必须不放弃追责。我的用意是一石双鸟,追责是我方的权利,同时也给责任方颈脖上套个圈,随时掌控你,为后面的谈判铺平道路。接下来他们乖多了,对我们客气了不少。

第二天,新的事情来了。支书主任两个人来上海是第一回,我来过多次,他俩想抽空到外滩转转,我自然陪他俩一道。公交车行驶在去的半路上,死者的亲叔打我电话急切地说家里一班亲属在工地烧纸钱时被工地上的工人给打了(他们祖籍是庐江枞阳一带的,他们有那个风俗习惯,在此期间每天要到事发地烧纸钱)。我琢磨是不是工地老板指使的,他们忌讳在建房地做这些认为不吉利的事情。死者叔叔在上海帮上海当地开大超市的老板开车好些年了,之前我跟他没接触过,闲聊时自称自己在上海还很厉害的。我们在公交车上正是不前不后的时候,我只好回复他你在上海滩混这么多年了,这点事你还摆不平哪,我们前天刚来的人生地不熟,叫我们怎么办,你们立即报警,等我们回来时再找老板交涉。我们回去后找到郝经理,郝经理说他不清楚有这个事。经过交涉他们接受认可了这个风俗习惯,表示尊重,后来就没有出现麻烦了。

实际上这家建筑公司只是二级子公司,一级法人某某集团据说当时是上海闸北区最大的一家民营集团公司,注册资金达十几个亿,财大气粗。又经过了几天接触,赔偿数字增加到22万。我不跟他们正面谈赔偿,派人隔三差五地往闸北区有关部门跑,给他们施加压力。在六七天头上,集团的办公室主任出面。他们安排双方在一个好远的宾馆会议室里商谈。名义是商谈,实际就是集团高层开出的最高赔偿数额。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那个办公室主任40多岁,身穿白衬衫,戴副眼镜,不苟言笑的样子。他先对死者家属表示了歉意和慰问,然后代表某某集团宣布最后赔偿死者家属25万,如有不同意,请走法律程序。

2004年1月1日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才开始生效,那时责任方也好工伤方也好,都还不习惯依法维权,大事故大都以面对面协商打包处理为首选。

这个时候就是考验我们的时候。我突然站起背起包就走,“走!”,没有任何内部商量,没有任何一个眼神交流。我们团队一班人纷纷站起来随我而走。此时无声胜有声!死者叔叔一个人试图在争辩,我沉下脸说你要说你一个人说,后面的事你一个人应付!他立马不作声也随我们走了。我们这一走又给他们来一个面面相觑!郝经理笑着到宾馆找我,说陈主任你到底要我们怎么办哪,我们集团那个办公室主任平常平时我们都见不到的,今天被陈主任弄得下不了台。我说他板着脸给我们开会啊,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样子,我不浇他一盆冷水他还以为自己是上海滩大佬!麻烦郝总给传个话,集团要是不积极主动马上立即安抚好死者家属,你们的麻烦在后面!

不得已,他们又来让步,从27、8万一直加到30万。郝总说陈主任我们开出的赔偿数额已经超高了,已经是极限的极限了。我说人家就那么个儿子,没有第二块亲骨肉,此其一,其二,死者父亲是我初中高中同学,他极小患小儿麻痹症,你们看得出他是个残疾人,这样吧,你们给我个面子加1万,剩下来这边工作我负责做,看怎么样。郝总这些天确实为这事拖得筋疲力尽,看我发话了,高兴得不行,几乎没大考虑就愉快答应了。这时村主任反应快,接我话就说,郝总你给了我们陈主任面子能不能也我个面子再加1万,回去我们这些父母官要为他家跑上跑下,再加1万也为我们减少些工作压力。姓郝的直挠头,不好答应。我看出了他的顾虑,他怕后面还有这个那个再来。我说郝总就这样,32万定夺,没有继续了。他为防止万一,说后面的二万上面可能不答应,不行我个人来处理,好,就这么定下来。

最后就是签赔偿协议付钱、到殡仪馆送死者一程,结束。连去连回共用了10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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