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房价如何变化,总有人是对于房子的需求是比较迫切的。买房的风险很大,其中有一种情况就是楼盘烂尾,尤其是在现在这个时候,楼盘烂尾的情况可能会越来越多。烂尾楼的尴尬之处在于合同也签了,款也贷了,钱也付了,但是房子施工却在那里没什么进展,开工、主体完工、装修,任何一个时候都可能停止工程,如此一来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拿到房子,更有甚者开发商都已经跑路了。这个时候大家就在想,开发商都跑了,我的房子拿不到了,我还继续还贷吗?答案是:不仅要还贷,而且必须还贷。为什么?
首先我们要分清楚主体。贷款合同和购房合同是两种法律关系,签订之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是合同上所规定的那一些,不涉及其他人或事。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是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大致就是你买了开发商的房,你什么时候交了多少钱,开发商承诺什么时候交房,提供什么服务。业主和银行签订的是贷款合同。银行和你一起付完了整个买房子的钱。贷款合同的大致就是银行替你付了多少钱,你要多少时间还清,利率是多少,每个月还多少等等。两者是分开的法律关系,一码归一码。所以开发商的楼盘烂尾并不会对还贷产生什么影响,业主该还贷还是要还贷。
有人说贷款需要担保,房子没建好之前,是开发商做的贷款担保,所以还贷这件事情应该与开发商有关啊。没错,的确是开发商做的担保,但是开发商只需要提供一些材料就可以了,现实中房子是不是真实存在的呢,是的,只不过没有完工罢了,等到完工之后的价值依然不会改变,银行也不会管能不能完工的问题,因为最后建好的房子并不是银行住。如果采用断供的方式来维权的话,在法律上是说不过去的,因为银行没有做错什么。何况断供后银行还可以凭借贷款合同找业主的麻烦,打官司让你还钱,更有甚者银行把你拉上黑名单,这样你以后所有需要考察信用的地方,都会有很大的一个污点。
既然如此,很多人就要问,难道我们要一直在这里白花钱吗?
不是的,房子烂尾肯定不会是一两栋,肯定是整个工程,几百户人家。如此庞大的事件肯定会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毕竟涉及到这么多人的合法权益,处理不好就是政绩上的一大污点。所以大家可以联合起来,依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向有关部门进行求助,毕竟工程不能一直烂尾下去。
具体的诉讼方式可以咨询律师。只是楼盘烂尾后,千万不要想要通过停止还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