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消费网是骗局吗

全民消费网是骗局吗

第1个回答  2017-06-19
现在网上有好多骗子有很多收到和技巧千万要小心谨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2-20
是传销组织,以下是2015年云数贸也就是全民消费网的头在泰国被逮捕的新闻当前位置: 首 页 > 法务天下 > 法治动态 >
云数贸张健等通缉犯在泰国被捕
时间:2015-01-18 16:11来源:www.cnlaw.cn 作者:Internet摘编 点击:241515次
泰国警方对一个名为“云数贸”的跨国传销组织出击,逮捕3名中国籍嫌犯,他们在中国因为传销被通缉,仓皇逃到马来西亚继续传销,后又到泰国,下线多达18万人,涉案金额90亿铢(约合16.95亿人民币)。
据公安部公示,由泰国警方同破获一个名为云数贸的金字塔传销组织,逮捕3名中国籍嫌犯,他们在中国因为传销被通缉,仓皇逃到马来西亚继续传销,下线多达18万人,随后逃到泰国以假泰籍、佛教徒等身份居留被警方逮捕,涉案金额90亿铢(约合16.95亿人民币)。去年9月,公安部、工商总局公布传销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云数贸联盟网”传销案名列其中。

中:宋密秋(37岁、张健本名),右:王文芳(29岁、张健妻子)及耿连保

泰国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宋密秋(37岁、张健本名)、王文芳(29岁、张健妻子)及耿连保落网的消息。张健、王文芳及耿连保也被带到新闻发布会现场。

泰国《世界日报》报道,嫌犯宋密秋等7人,在中国开设一个传销公司,以发展下线的方式骗财,下线会员多达10余万人,涉案金额约11.3亿人民币。该团伙被中国警方关注,并且发出通缉令,宋密秋等人仓皇出逃,藏匿到马来西亚等地。

“没想到,宋密秋等人在马来西亚继续进行传销,发展下线约8万人,涉案金额折合泰铢30亿铢(约合5.65亿人民币)。随后,嫌犯一伙来到泰国,以非法形式购买泰籍身份证,并以假身份居留泰国,还成立一个名叫云数贸的公司,打算继续在泰国传销。”

据马来西亚媒体报道,今年7月,该国警方接到报案,来自中国的张健涉嫌诈骗民众血汗钱。许多已加入的会员都要求退款。马执法单位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事务部已发言,指“云数贸”因违反规则而被列为非法传销公司,因此要求张健现身助查。自此张健开始失踪,当他行踪成谜时,全程由云数贸传销商兼国际传媒负责人赖彩云,及张健慈善基金会主席李金殿出面应对传媒及会员。

当张健失踪约两个月后,他通过赖彩云的手机成功与马媒体连线受访。他首次承认人在泰国,并口出狂言说,要在泰国开拓“云数贸”的生意网络,根本不屑马来西亚的市场。

今年8月30日,张健以高调方式宣布他在泰国短期出家,并公布其落发为僧的证据。张健出家期间,有关他的新闻一时在马来西亚沉寂下来,偶尔传出他捐钱给泰国和尚建庙宇。

报道说,泰国警方接获中国、马来西亚警方通知,展开调查行动,很快将宋密秋等人逮捕归案,还发现他们在泰国普吉等地买房买地,但警方还未查明他们赃款所在,怀疑涉及国际洗钱。

泰国警方称,他们在普吉岛的一座寺庙将其中一名嫌犯抓获,另外两名嫌犯是在曼谷的一栋公寓抓获的。警方起获近100万泰铢(约合18.83万人民币)的各国面值钞票、共值2230万泰铢(约合420万人民币)的普吉岛5块地皮买卖合约、普吉岛2块地皮的地契。

当中,王文芳的银行户头更有高达150万泰铢(约合28.25万人民币)存款,还持有一张泰国身份证。
另有新闻报道指出,云数贸于今年6月在泰国南部设分公司,引起泰国当局怀疑,于是向普吉地方法院递交证据申请逮捕令,然后在27日逮捕他们。警方表示,嫌犯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警方会联系两国警方展开审讯工作,随后依照法律处理。

国际社交网站“脸谱”(FaceBook)的“打击非法传销保护马来西亚”专页,于28日傍晚上载一则有关张健在泰国被捕的影片新闻消息。内容指除了张健,其中国籍妻子及4名马来西亚籍公民也落网。

但是画面只显示,张健等一行3人排列坐在室内,有如犯人般,接受当地媒体拍摄。桌面上摆放了一些文件及现金。后面则坐了一排身穿泰国制服的警察,显然这是一场记者会,张健及妻子戴着墨镜,正面对一众当地媒体。
画面也显示,警方把张健的关系图贴在白板上,并注明泰文,一目了然,展示张健在泰国进行的“云数贸”网络传销非法活动。

被执法人员收缴的“未来世界首富张健”海报

入会者汇入真金白银,得到的是虚拟“电子币”。
在一家“云数贸集团有限公司”网页上,对“云数贸”是如此解释的——以云计算互联网为基础,实现以数字化信息为贸易主体的商业模式,最终实现平台参与者共享网络财富收益而共赢的生命共同体。

这段连语法都错误的解释让很多人不明所以,所谓“奖励”则更复杂,有推荐奖、团队配对奖、红利奖、股票分红等10几种。据冯某等四人交代,最直接的就是推荐奖,因此,威海这个初级“云数贸联盟”传销网络很直白。马某称,他们“股东盘”的传销模式是:一个人必须发展两个人作为下线,这两个下线入会费的20%作为奖励提成;下线再往下发展,五层以内,每层奖励提成3000元;再往下,每发展一层奖励提成500元。如此算来,某人花5000元成为“股东”,作为第1层,他发展到第3层即可收回成本。

冯某等人交代,每个“股东”都在“云数贸联盟”网站拥有个人账户,每个下线交费后也拥有个人账户,但前提必需由有上层账户垫付一定数量“电子币”才行。这个规定是“云数贸联盟”背后运作者的牟利渠道之一,上层介绍下线的必需条件是5000元的电子币,若电子币不足,必须向上层或同层购买。
按照这种模式,成为“股东”要购买“电子币”,为发展下线,需购置更多“电子币”。这种“电子币”虽在“云数贸联盟”网站流通,但难以兑现。“股东”给网站汇入真金白银,所谓高额奖励却只是虚拟“电子币”。

这就意味着,加入“云数贸联盟”等于把钱兑换成虚拟“电子币”,如果想要捞回来,就要骗更多人把钱兑换成“电子币”,购置“电子币”的钱最终归向了网站所有者等传销核心人员。

(责任编辑:本栏编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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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11-11
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