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异地身份证办理条件的公民可以不在户籍地可以办身份证。
随着异地办理身份证的逐步开展,只要公民满足该地区异地身份证办理条件,公民就可以带上户口簿原件或者居住证到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办理身份证;若公民无法满足异地办理身份条件,就只能本人带上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
从2015年7月开始到2016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北京自7月1日起试点为在西城区暂住登记居住半年以上的天津市滨海新区户籍人员,提供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服务;上海则明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天津、江西、湖北籍来沪人员,可在本市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其他省市来沪人员异地受理办证工作将分步实施。
江苏省于7月1日起开始异地受理天津、河北等15省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安徽7月1日起也全面启动跨省(共13个省份)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浙江省异地办证受理省份由原先的江西1个省扩大到天津、吉林等11个省市;河南受理省份扩大到9个省市;天津受理省份也扩大到了9个省市,等等。
参考资料:
http://www.china.com.cn/guoqing/2016-07/02/content_387960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