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广东补发50%的过渡性养老金。补发对象都有谁,怎么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24

知足常乐吧[我想静静]本人退休时还有点小确幸!自己估计退休金3500元左右足矣(因为是大集体退休哈)[呲牙][呲牙][呲牙]

实际情况是:

工龄43年4个月!!!

坐标重庆大集体企业单位。本人2019年11月60周岁退休,12月起领退休金:

2019年退休金4832.31元/月

2020年退休金5006.31元/月

2021年退休金5171.35元/月

补与不补你我说了不算,政策说了算。比上不足,多有多的道理(行业差异及缴费比例差异)。比下有余,少有少的原因(地区社平工资差异及体制内外的区别)。存在即合理,一切皆为因果(从来没有绝对公平)。

坐标重庆,事业单位下属大集体施工企业。本人76年8月下乡(当时未满17周岁,11月满17岁),78年12参加工作,当过养路工,工地电工,机关电工。本人一直没有放弃学习读书,84年——86年单位送培代薪读书(技校道桥专业),后自考获道桥工程师。1996年单位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008年本人内退,那时扣掉自己缴纳社保金后每月能领300元生活费,到退休时生活费递增至600元。(单位按重庆市最低标准代缴社保费)。

退休金主要计算数据及分析;

2019年11月正式退休,工龄43年+4个月(从下乡起计算工龄,企业是按60%缴费,但视同缴费年限按1.4计算,

总计算费率约7.931%。

个人帐户累积存储额53324.39元。(这个有点少)

个人帐户累计本金35003.76元。(这个缴得更少)

个人帐户累计本金利息18320.36元。(这个计息很高,占本金一半了)

视同缴费工龄19年5个月。(这个算比较长的)

合计工龄43年4个月(很长了)

2018年度重庆市社平工资计算值为6814元。(政策确定)

指算化月平均工资为5404.18元。(政策确定)

12月启领退休金;4832.31元。

其中;

基础性养老金2647.27元。(比较低)。

个人帐户养老金383.63元。(这项很低)。

过渡性养老金1660.66元。(政策确定,算中等)。

独生子女待遇140.75元。(政策确定,有的地方是一次性)。

合计4832.31元。

2020年7月调差每月增加174元。合计每月退休金5006.31元。

2021年调差后退休金5171.35元。

供参考,,,,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该补发过渡性养老金办法的实施仅限于广东地区,并不是全国都有,各地政策不同。


其次,本次补发对象仅限于企业退休职工中人,即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主要指1997年7月16日之前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日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所以并不涉及该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

第三,该过渡性养老金补发办法并非今年第一次实施,而是从去年就开始了,其中2021年补发30%,2022年补发50%,2023年补发70%,2024年补发90%,到2025年开始实施100%发放。2021年广东省下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等事项的通知”,设置了5年增发过渡期。


补发的对象都有谁?因为这次补发的是过渡性养老金,所以主要对象为企业退休中人,具体有三类人:

一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二是1993年12月底之前,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但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

三是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30日有实际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

因此,该范围以外的人员一概无关,不涉及补发问题,与原来一样正常领取养老金就行了。

企业退休中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计发+过渡性养老金,那么过渡性养老金怎么计算?据有关信息显示,目前全国并无统一模式,大概有四种计算方法,但该省的计算方法为(两种):

一是对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保的,2021年1月1日开始领取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1998年6月前的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998年6月前实际缴费年限)*1.2%

二是对于1998年7月1日以后参保,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从2021年1月1日开始: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由此可见,因为个人的退休时养老金计发基数不同,缴费指数不同,以及视同缴费年限不同,最终每人的过渡性养老金补发金额也会不同,总之年限越长,指数越高,那么过渡性养老金肯定越高。

这个过渡养老金,为什么只限于广东省呢?其他地方没有过渡性养老金补发?

个人认为,各地政策应该是一样的,只是有早有晚,广东省执行的早,都在同一片蓝天白云下,政策不能只给那个省执行,其它省应该也有过渡养老金。

你们补发百分之50,其它省市兴许会补的少些,不存在没有这个政策吧!

过渡养老金真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中人补发的养老金。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10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按照国家法定(2015)二号文件的精神,2014年十月之前参加工,在2014年10之后办理离退休的人员,由于处在新老两种制度,衔接的过渡期,为了确保这个时候办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不低于按照老制度办法退休的待遇,在养老金计算时,采取了保低限高的办法。

所谓的保底限高,是在养老金计算中,按照新老办法进行对比计算,如果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低于老制度计算的养老金,则按照老制度计算的结果执行,这就是保低,如果按照新制度计算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计算的部分,则按照新制度计算的结果执行,但是高出老制度计算的部分,为保障养老金有序提高,需要设一个过渡期,按照过渡期的比例逐年提高,这就是限高。

已经理顺的地区不存在,需要补发50%的过渡养老金问题。没有补发的地区,2022年,是需要补发的,按照退休,退休的时间来计算,不是50%的问题,至少是80%,比喻高出部分是2000元,按照时间来计算,2022年补发高出部分至少要发1600元。

2022年一月,是否会补发50%的过渡养老金,要根据当地的工作进度来安排,没有补法到位的地方,是有可能补发的,但是具体的补发比例是多少,补发时间,是否在一月份,是不确定的,有的地方补发时间会往后延迟。不一定在一月份。

写在最后:期待着有一天,没有领到过渡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过渡中人也会领到过渡性的养老金。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迟早有一天会实现。

所谓过渡性养老金,就是对于在养老保险实行个人账户之前参加工作、实施统账结合后退休的人发放的待遇。这些人在之前的工龄里没有缴费,为了不让他们吃亏,体现他们的劳动贡献,因此这部分工龄会视同缴费年限,发放过渡性养老金。

为了跟养老金全国统筹做好衔接,广东2021年改革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以前是按视同缴费账户法计发,改革之后按照按系数法计发。

简而言之,以前广东省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在全国来看是比较特别的,会建立视同缴费账户,退休时过渡性养老金以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来发放。而改革后,就按新办法来算了。

新的具体计算办法是: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保且2021年1月1日起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 本人1998年6月前的平均缴费指数 (视同缴费年限+1998年6月前实际缴费年限) 1.2%

1998年7月1日以后参保,具有视同缴费权益且2021年1月1日起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 本人视同缴费指数 视同缴费年限 1.2%

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之后就要产生一个问题,按照新办法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高于老办法,怎么办?

为此,广东设定了5年过渡期,对于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的部分,第一年(2021年)发放30%,第二年(2022年)发放50%,第三年(2023年)发放70%,第四年(2024年)发放90%,第五年(2025年)及以后发放100%。

因此,2022年,广东会补发新办法过渡性养老金高出部分的50%,这就是广东所谓补发50%过渡性养老金的由来和真相。

因此,2022年补发50%的过渡性养老金,其实只是广东的改革政策, 并非是全国性的政策,退休人员要搞清楚,不要张冠李戴,不要误解。具体补发多少金额,以社保部门计算的金额为准,因人而异。

其次,本次补发对象仅限于企业退休职工中人,即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主要指1997年7月16日之前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日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所以并不涉及该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

第三,该过渡性养老金补发办法并非今年第一次实施,而是从去年就开始了,其中2021年补发30%,2022年补发50%,2023年补发70%,2024年补发90%,到2025年开始实施100%发放。2021年广东省下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等事项的通知”,设置了5年增发过渡期。


补发的对象都有谁?因为这次补发的是过渡性养老金,所以主要对象为企业退休中人,具体有三类人:

一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二是1993年12月底之前,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但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

三是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30日有实际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

因此,该范围以外的人员一概无关,不涉及补发问题,与原来一样正常领取养老金就行了。

企业退休中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计发+过渡性养老金,那么过渡性养老金怎么计算?据有关信息显示,目前全国并无统一模式,大概有四种计算方法,但该省的计算方法为(两种):

一是对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保的,2021年1月1日开始领取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1998年6月前的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998年6月前实际缴费年限)*1.2%

二是对于1998年7月1日以后参保,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从2021年1月1日开始: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由此可见,因为个人的退休时养老金计发基数不同,缴费指数不同,以及视同缴费年限不同,最终每人的过渡性养老金补发金额也会不同,总之年限越长,指数越高,那么过渡性养老金肯定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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