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协会章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9

南宁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协会名称为南宁市青年志愿者协会(英文:Nanning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缩写:NNYVA)。
    第2条:协会性质为非营利性,由志愿参与社会公益的青年组成,是全市性、联合的社会团体。
    第3条:协会宗旨包括遵守法律、奉献友爱、提供有效服务,为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援助。
    第4条:协会接受共青团南宁市委和南宁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管,地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北宁街47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6条:业务包括长期服务孤寡老人、残疾儿童等,以及开展环保、公益等活动,应急救援和培训青年志愿者等。

第三章 会员



    第7条:协会为团体会员,需满足拥护章程、有意愿加入、有一定影响力等条件。
    会员权利包括选举权、参加活动、优先服务等,义务包括执行决议、维护权益等。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14条: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负责制定章程、选举理事等重要事项。
    第18条:理事会是执行机构,负责日常运营,包括选举领导成员、制定内部管理等。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31条:协会经费来源多样,包括会费、捐赠、政府资助等。
    第33条:经费必须用于协会宗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40条:章程修改需经理事会和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机关核准。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42条:协会终止需经会员大会表决并通过相关程序,剩余财产用于相关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47条:章程经特定日期会员大会通过,第48条解释权归理事会,第49条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